陕西省2026年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新修订教材配套教辅材料评议公告

陕西省2026年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新修订教材配套教辅材料评议公告

时间: 2026-01-09 18:5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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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广出发〔2015〕45号),结合我省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新修订教材使用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新修订教材配套教辅材料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议范围

(一)评议年级和科目

1. 小学:三年级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科学、美术,三至四年级英语。

2. 初中:七至八年级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英语、生物学、历史、地理、美术,八至九年级物理,九年级化学。

(二)评议种类

1. 同步练习类:与我省各地目前选用的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新修订教材相配套的各学科同步练习册。

2. 寒暑假作业类(通用版):与评议年级相对应的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生物学、物理、化学寒暑假作业。八年级生物学、九年级所有学科不安排暑假作业。

3. 考试辅导类(通用版):初中毕业年级生物学、地理、物理和化学学科考试辅导类材料。

4. 学习辅助类:与新修订教材相配套的历史图册、历史和地理填充图册,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报告册。

二、送评资格条件

(一)送评单位资质

1.送评单位须为独立法人出版单位,具备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资质,且符合依法批准的出版业务范围。联合出版的,须由署名排序第一单位送评。

2.根据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教科书编写出版的同步练习类、图册和填充图册类,须依法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

3.教辅材料中含有地图的,应按照《地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4号)有关规定送审,并取得相应审图号。

(二)编写人员要求

1. 教辅材料实行主编负责制,不得以“编写组”形式署名。同一人不得担任多学科主编,也不得担任同学科不同版本的主编。

2. 所有编写人员须符合《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规定条件,应当具有相应学科教学或教研经验并熟悉相关教材;政治可靠,须经所在单位(退休人员可经送评单位)政治和专业背景审核。其中,主要编写者应当具有本学科高级(含副高)及以上职称和丰富的教学经验。

3. 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负责实施考试命题、监测评价的单位不得组织编写有偿使用的同步练习册、寒暑假作业、考试辅导类等中小学教辅材料。

三、送评教辅材料要求

(一)内容要求

1. 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标准编写,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核心素养培养要求,与新修订教材的总体构思、内容体系保持一致,符合教辅材料编写规范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夹带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

2. 教辅材料的文字和语法规范、准确、简练,名称、名词、术语、计量单位等采用国际或国家统一规定。外国人名、地名采用通用译名。引文、摘录准确,照片、地图、插图、图表与内容配合紧密,位置适当。

3. 寒暑假作业要注重与学生假期生活及社会实践、劳动教育相结合,与学科专业知识拓展相结合,与培养学生兴趣爱好相结合,具有一定的趣味性和实践性。

(二)数量与印张要求

1. 数量要求:每个出版单位同学段、同学科、同版本、同种类教辅材料仅限1套,同一编写单位不得通过不同出版社重复送评相同教辅材料。原则上,同学段同学科同版本教材配套同步练习类教辅材料送评数少于5种的,该学科该版本不予评议。

2. 印张要求:各学科各年级各版本同步练习册,不得超过配套教材的印张数;小学寒暑假作业不超过4印张,初中寒暑假作业不超过5印张。考试辅导类不超过20印张;实验报告册单册不超过5印张;历史图册、历史和地理填充图册不超过5印张。

3. 按国家规定印刷标准印制,不得通过扩大页边距、字号和行距等方式,变相增加教辅印张数量。教辅材料的字体、字号和行空等,按照《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GB40070—2021)执行。

四、材料报送

(一)送评资质审核材料(纸质版3份+电子版,复印件需加盖送评单位公章)

1. 出版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相应教辅材料的出版资质批复文件(或省级新闻出版单位证明)及复印件。

2. 送评教辅材料著作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 教辅材料主编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复印件。

4. 根据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教科书编写的同步练习类、图册和填充图册,须提供著作权人授权书原件(授权陕西区域)及复印件;涉及地图的教辅材料,须按规定报相关部门审查,取得相应审图号,送评时同步提交地图审定情况相关资料。如地图审定还在送审过程中,需提交情况说明材料,并保证在评议结果公告前提供地图审定报告,否则不列入我省评议公告目录。

(二)送评样书(电子版)

送评教辅材料样书为白皮样书,在封面、目录、正文均不得出现编写者、出版单位、人员、书名等有关信息,无需扉页和版权页。封面格式见附件4。在评议过程中发现未按规定制作白皮样书的,该套教辅材料不予审核,且不再受理。

(三)其他材料(纸质版3份+电子版)

1. 出版单位申请参加教辅评议的报告(1个出版单位报1个总体报告),报告中说明编写目的、指导思想等内容,将“教辅材料送评样书目录”(见附件1)作为报告的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 出版单位对教辅材料进行意识形态审查证明材料(1个出版单位报1个总体证明),材料最后附上审核专家名单,包括专家姓名、单位、职务等基本信息,应以外聘专家为主。

3. 送评表:教辅材料送评样书目录;教辅材料送评申请表(见附件2);教辅材料送评人(著作权人及出版单位)承诺书、教辅材料主编承诺书(见附件3);编写人员政治和专业背景审核材料(由所在单位出具,退休人员可由送评单位出具)。

五、报送时间与方式

(一)资质审核材料

采取线下送达方式。各出版单位派员于规定时间段持本单位介绍信(包括送评人员姓名、身份证号)送达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教学二区干部培训大楼一楼,对照送评材料清单(见附件5)完成登记、签字确认手续,不接受邮寄。所有电子版材料通过U盘报送,按“出版社—学段—学科—类型—版本”分类建立文件夹,逾期或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除证件、证书原件外,送评材料均不退回。

(二)白皮样书及其他材料

样书评议采取线上申报方式。出版单位资质审核通过后,登录“陕西教辅评议平台”(具体网址另行通知),并于规定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完成样书扫描件及申报材料的上传。所有上传资料必须清晰完整,样书扫描件须为PDF格式,包含封面、目录、正文所有页面,且页码连续、无缺页,同时上传英语听力音频文件。样书扫描件名称需按“学段-学科-版本-类型-年级”格式命名,确保线上材料的规范性与完整性。除按规定上传以上材料外,还需同时上传有出版社、主编标识的成书,用来存档备案。

(三)材料报送和样书上传时间

1.同步练习类和学习辅助类。资质审核材料报送时间:2026年2月5日—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白皮样书及其他材料上传时间:2月10日9:00—2月25日24:00。

2.寒暑假作业类和考试辅导类。资质审核材料报送时间:2026年4月13日—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白皮样书及其他材料上传时间:4月25日9:00—5月6日24:00。

六、其他事项

(一)提交材料不齐全的、报送时间内未送达的,均不予受理。

(二)所有与评议工作相关的单位和个人均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到廉洁自律。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评议工作结束后,评议结果将在陕西省教育厅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列入评议公告目录予以公布。教辅材料如果在后期出版发行环节,未按要求修订、私自提价、更改册次,或存在印刷质量不合格问题的,将从我省教辅材料评议目录中移除,3年内不再接受相关单位送评。

咨询电话:

029-88668683,029-85582587(送评前)

029-82665648(送评期间)

029-82668178(技术支持)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

1.教辅材料送评样书目录

2.教辅材料送评申请表

3.教辅材料送评人(著作权人及出版单位)承诺书、教辅材料主编承诺书

4.送评样书封面模板

5.送评材料清单

陕西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月9日


(实习编辑:刘晓雯   责任编辑:詹鹏超   审核:刁巧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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