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年8月1日)
为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规范教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教育行政活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更好地向社会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指南。
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省教育厅办公室和省教育厅各业务处室、直属单位依据《条例》,按照本部门工作职责分别负责办理。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陕西省教育厅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主要包括:
1.省教育厅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内设机构设置、工作职能、联系方式等;
2.省教育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3.省教育厅制定的发展规划,重要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及实施情况;
4.省教育厅年度统计信息;
5.重要教育专项经费的使用、项目实施和效益情况;
6.本部门预决算及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决算;
7.教育行政许可的设定、调整和取消情况,行政许可事项及其法律依据;
8.助学管理、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公费出国留学、特岗教师计划等与公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教育重点领域重要事项的政策和文件;
9.人事任免情况;
10.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1.影响教育公共安全的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处理情况;
12.招生考试政策、计划、录取分数线、规划、结果等招生政策;
13.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其他教育热点问题和向社会承诺的其他事项;
14.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15.认为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的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原则上在信息产生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主要采取在陕西省教育厅网站公开,具体网址为:http://jyt.shaanxi.gov.cn/。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政务信息公开另有规定的,认真执行其规定。
我厅还采用新闻发布会、“陕西省教育厅”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方式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公开。
主动公开信息,亦可通过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档案室,电话029-88668636)线下查阅。办公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邮编:710061);办公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8月为下午15:00-18:00)。
(三)信息分类
陕西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分为以下35类
序号 | 类别 | 序号 | 类别 |
1 | 综合政务 | 19 | 教育信息化 |
2 | 人事管理 | 20 | 学校保障 |
3 | 政策法规 | 21 | 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 |
4 | 教育综合改革 | 22 | 民办教育 |
5 | 发展规划 | 23 | 高等教育 |
6 | 财务管理 | 24 | 科学技术 |
7 | 安全管理 | 25 | 高校学生管理 |
8 | 学前教育 | 26 | 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 |
9 | 义务教育 | 27 | 审计管理 |
10 | 高中教育 | 28 | 党建群团 |
11 | 民族教育 | 29 | 收费管理 |
12 | 特殊教育 | 30 | 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 |
13 | 语言文字 | 31 | 考试招生 |
14 |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 32 | 质量评估 |
15 | 教育督导 | 33 | 学生资助 |
16 | 教师管理 | 34 | 教材管理 |
17 |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 | 35 | 其他 |
18 | 国际合作与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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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编排体系
我厅发布的“主动公开信息”包括信息名称、索引号、发文字号、发布机构、成文日期、发布日期、类别、正文等8项内容。
1.信息名称
为信息标题。
2.索引号
为一组25位的编码,由陕西省教育厅机构代码、年份代码、信息流水号共计25位字符组成,具体表现形式为:
(1)陕西省教育厅机构代码11610000741297059L,为18位字符。
(2)年份代码。为信息生成的年份。共4位字符。
(3)信息流水号。产生的信息的序号,共3位字符。如11610000741297059L/2022-006,为陕西省教育厅2022年主动公开的第6条信息。
3.发文字号
指文件的文号,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如陕教师办〔2022〕27号。
4.发布机构
为发文行政机关的名称,如陕西省教育厅等。
成文日期
文件签发日期,共6位字符,如2022-6-6,为2022年6月6日签发。
6.发布日期
文件在网站发布日期,共14位字符,如2022-06-06 16:28:36为 2022年6月6日16:28:36在网站发布。
7.类别
陕西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分类,见(三)。
8.正文
信息正文。
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不能公开的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经书面征求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
3.省教育厅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前,公开后可能影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行政执法工作的;
4.省教育厅的请示、报告和应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及教育部要求报送的文件;
5.省级部门之间商榷工作的函;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二)无法公开的
1.不属于本机关的掌握范围的;
2.政府信息不存在的。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根据特殊需要向我厅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部门
名称: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电话:029-88668907 传真:029-88668904
办公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邮编:710061)
办公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8月为下午15:00-18:00)
(二)受理程序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现场申请等方式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时,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我厅目前暂时不受理通过电话、口头、电子邮件等方式的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上方式咨询申请流程。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请登录陕西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shaanxi.gov.cn/)“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准确、完整填写申请登记表。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信函、传真到达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3.现场申请。
申请人请提前在“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准确、完整填写表格(
参考样表)。在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8月为下午15:00-18:00)到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电话:029-88668907)办理,提交表格时间为申请时间。
申请公开教育厅政府信息应当提供下列内容:
●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申请公开的目的和用途。
一张申请表只能申请一件信息,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属咨询、建议、举报、投诉、求决等事项的,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范围。
(三)申请处理
收到《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后,我厅办公室工作人员将进行登记。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凡属于我厅公开范围,没有《条例》所规定的不能公开的情形的依申请公开事项,我厅会作出以下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以公开的理由;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我厅会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时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厅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举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我厅1990年以前的档案均已移交省档案局,其管理依照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除了属于部分公开的信息以外,一般根据掌握的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指南根据相关要求和工作实际情况,每年更新发布一次。
五、受理流程
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