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陕西省第二届幼儿园保育专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 索引号 ] 11610000741297059L/2022-0033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省教育厅 [ 发文日期 ] 2022-08-1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号 ] 陕教基一办〔2022〕26号
[ 名称 ]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陕西省第二届幼儿园保育专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陕西省第二届幼儿园保育专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时间: 2022-08-15 17:10 |来源:
ztfd.png ztsx.png ztzc.png
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幼儿园保育员队伍建设,提高保育员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印发的《陕西省幼儿园保育员工作指南(修订)》,省教育厅决定举办陕西省第二届幼儿园保育专业技能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以《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工作规程》和《陕西省幼儿园保育员工作指南(修订)》为依据,按照“人人知晓、园园参与、分级选推、省上评选”的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全程透明”的比赛原则,重在以比赛促进保育员队伍建设发展、促进保育行为规范化和科学化,不断提升幼儿园保育质量。
    二、组织机构
    大赛由省教育厅主办,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承办。省教育厅成立由分管副厅长为组长,人事处、基础教育一处、教师工作处、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等有关处室为成员的大赛工作领导小组,大赛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
    三、参赛对象
    原则上全省各级各类幼儿园的专职保育员参加,如有三教轮保的参赛选手,须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且另须分组参赛(各市分配名额见附件1)。参加过首届大赛并获奖的选手不再参赛,参加过首届大赛未获奖的选手可再参赛一次。
    四、比赛内容
    (一)通识考试。占总分的30%。内容包含《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陕西省幼儿园保育员工作指南(修订)》以及保育员必备的学前教育学、学前儿童心理学、学前教育心理学等相关知识。
    (二)现场实操。占总分的70%。实操内容为:入园,进餐,卫生消毒。
    具体比赛形式、要求和操作项目比赛说明见附件2。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分设个人奖和优秀组织奖。
    (一)个人奖。个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按照专职保育员和三教轮保两类,分城区、镇区、乡村三类幼儿园进行比赛和成绩排名,获奖比例分别为全体参赛选手总数的5%、8%、17%、20%,总获奖率为50%。
    (二)优秀组织奖。综合考虑各地组织比赛、获奖情况等因素评出优秀组织奖若干。
    对于参加本次比赛获得个人奖二等奖以上的保育员,各市(区)在评选先进时,在同等条件下要予以优先考虑。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在疫情允许情况下,各地教育局要积极动员并认真指导各园(所)广泛开展比赛活动,做到“人人领会、园园参与”,以锻炼队伍为目标,认真组织选推工作,以大赛为契机加强保育员队伍专业化建设,促进保育质量的提升。
    (二)公平公正,择优推荐。
    各市(区)及计划单列市(县)教育局推荐的省级参赛选手要经过园(所)级、县(区)级和市级三级比赛方可推荐,杜绝不经比赛直接推选人员参加省赛的现象。选拔结果要经过园(所)、县(区)、市(区)三级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大赛办公室。
    (三)注重总结,按时上报。
    由各市(区)及计划单列市(县)教育局填写《陕西省第二届幼儿园保育专业技能大赛参赛选手登记表》(附件4),以文本和电子版两种形式,分别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和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同时要报送园(所)、县(区)、市三级比赛的过程性资料光盘和三级比赛的工作总结。过程性资料和三级比赛的工作总结作为评选优秀组织奖的主要依据。
    联系人:陕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 郝文卓 蒙 阳
    电话:029—88668927    邮箱:sxjytjjsc@163.com
    联系人: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魏旭朝
    电话:18629480110      邮箱:460413405@qq.com
    报送地址:西安市长安区神禾二路东段陕师院院内三号教学楼307室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8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