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610000741297059L/2025-00303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 [ 发布机构 ] | 省教育厅 | [ 发文日期 ] | 2025-08-29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号 ] | 陕教规范〔2025〕2号 |
| [ 名称 ] | 陕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民办成人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各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中国电信陕西公司、中国移动陕西公司、中国联通陕西省分公司、陕西广电网络公司:
为规范我省民办成人文化教育类培训,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通信管理局、省消防救援总队共同制定了《陕西省民办成人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严格审批登记,强化日常监管,推动我省民办成人文化教育类培训行业有序发展。同时要结合实际,加强对中考补习、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培训的监管,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公安厅
陕西省民政厅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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