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民办成人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索引号 ] 11610000741297059L/2025-0030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省教育厅 [ 发文日期 ] 2025-08-29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号 ] 陕教规范〔2025〕2号
[ 名称 ] 陕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民办成人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民办成人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时间: 2025-10-31 11:0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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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各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中国电信陕西公司、中国移动陕西公司、中国联通陕西省分公司、陕西广电网络公司:

为规范我省民办成人文化教育类培训,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通信管理局、省消防救援总队共同制定了《陕西省民办成人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严格审批登记,强化日常监管,推动我省民办成人文化教育类培训行业有序发展。同时要结合实际,加强对中考补习、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培训的监管,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附件:《陕西省民办成人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公安厅

陕西省民政厅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5年8月29日

延伸阅读:

关于《陕西省民办成人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于《陕西省民办成人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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