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成人教育培训管理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1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陕西省民办成人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陕西省教育厅起草了《陕西省民办成人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8日。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至陕西省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民办教育处),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安航
联系电话:029-88668637
电子邮箱:mbjyc2008@126.com
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民办教育处)
邮政编码:710061
附件:
1.
《陕西省民办成人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
意见反馈单
陕西省教育厅
2025年7月23日
(实习编辑:刘晓雯 责任编辑:周雨曦 审核:刁巧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