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进一步做好陕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起草了《陕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
联系人:杜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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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