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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情况】《陕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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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情况】《陕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时间:
2021-04-19 1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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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陕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通过各类渠道收集到有效反馈1份:
建议将第十条和《陕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表》中的“县级人社部门”修改为“县级人社部门或就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招录招聘实施单位”,已采纳此条建议。
2021年4月19日
延伸阅读:
关于对《陕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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