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教思政厅〔2011〕1号)精神,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实施意见(试行)》要求,我们研究制定了《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校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
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