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11610000741297059L/2026-0000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省教育厅 [ 发文日期 ] 2025-12-2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号 ] 陕教〔2025〕35号
[ 名称 ]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6-01-04 18: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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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联系人:姚锟            

电话:029-88668892

陕西省教育厅

2025年12月22日

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方案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体育与健康教育教学改革,强化以体育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根据《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原则

全面反映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运动技能掌握情况,同学校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相结合,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相结合,促进学生掌握1至2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培养健康体魄,塑造健全人格,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科目分值

体育与健康考试采取过程性考核和现场统一测试相结合的方法,考试内容由平时考核和统一考试两部分组成。总分值为60分,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并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计分科目。

三、考试内容

(一)平时考核

平时考核由体育与健康课考核、《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版)测试组成。

(二)统一考试

考试项目:

项目1: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200米游泳(自选一项)。

项目2:立定跳远、50米跑(自选一项)。

项目3:单杠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前掷实心球(自选一项)。

项目4:篮球技能、排球技能、足球技能(自选一项)。

四、计分办法

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总分值为60分,平时考核成绩占30分,统一考试成绩占30分。

(一)平时考核计分办法

1. 平时考核总分值为30分,每学年10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课成绩每学年4分,三年满分为12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每学年6分,三年满分为18分。

2. 平时考核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体育与健康课成绩遵循《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22年版)》评分标准,且体育与健康课成绩应留存原始考核资料。《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版)》执行,且与各校每年上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数据一致。增加专项运动技能展示并纳入每年体育与健康课成绩,具体分值由各市自行确定。在《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22年版)》明确的球类运动、田径类运动、体操类运动、水上或冰雪类运动、中华传统体育类运动、新兴体育类运动等类别中,结合体育课教学内容、学校体育社团及地方体育特色项目,学生根据运动特长、兴趣自选一个专项运动技能项目(不得选择棋牌类智力运动项目)进行展示。

3. 平时考核成绩计算公式为:

平时考核成绩=体育与健康课成绩+《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

体育与健康课成绩=(3年体育与健康课成绩之和÷3)×12%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之和÷3)×18%

(二)统一考试计分办法

1. 统一考试在九年级第二学期进行。考试工作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试采取集中测试方式,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同一县(区)的考生应当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每名考生的全部项目必须在一个单元内(半天内)完成测试。

2. 考试方法参照《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方法说明》(附件1)规定测试方法及操作要求进行。考试计分方法按照《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统一考试内容及成绩转化标准》(附件4)查询各单项得分。

3. 统一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统一考试总分(满分30分)=〔项目1(满分100分)+项目2(满分100分)+项目3(满分100分)+项目4(满分100分)〕÷4×30%

(三)免试考生

对因残疾、伤病免修体育课等造成无法参加体育与健康考试的学生,由各市(区)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免考和考评、计分办法。

(四)缓考考生

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统一考试的考生,可以申请缓考,每名考生仅可申请1次缓考,缓考生缓考时间间隔不得少于7天。缓考生必须在进入考场前办理缓考手续。除因临场伤病外,考生进入考场后,不得申请缓考。缓考考试时,申请缓考的考生仍无法参加统一考试的,经本人和学校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按免试考生相关政策执行。具体缓考办法由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自行制定。不同类别考生的缓考手续办理要求如下:

1. 女生生理期。填写《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缓考申请表》,缓考考生、医务人员和学校负责人均须签字,经县(区)体育与健康考试考务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同意。

2. 考生临时伤病。办理程序同上,但必须出具二级甲等或县级及以上医疗部门的诊断证明。

五、统一考试项目设置

项目序号

考试内容

满分

备注

项目1

(耐力、心肺功能)

1000米跑(男)

100

学生自选一项

800米跑(女)

200米游泳

项目2

(速度、爆发力)

立定跳远

100

学生自选一项

50米跑

项目3

(力量)

单杠引体向上(男)

100

学生自选一项

1分钟仰卧起坐(女)

前掷实心球

项目4

(技能)

篮球技能

100

学生自选一项

排球技能

足球技能

备注

各市(区)结合当地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运动项目普及情况,在认真调研和论证基础上,可增加统一考试可选内容并科学设定标准。

六、组织管理

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指导下,由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本方案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及平时考核指导意见,并报省教育厅。试点地区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内容、项目等在本方案基础上,由当地制定试点方案并报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一)学校应建立学生平时考核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学校体育与健康课考核成绩登记表、班级学生体育与健康课成绩统计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登记表。对学生平时考核档案要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学生平时考核档案应加盖学校公章,连同当年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平时体育与健康课考核成绩汇总表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学校存档。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审核学校平时考核成绩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对于弄虚作假的要追责问责。

(二)学校应开足开齐上好体育课,促进学生专项运动技能掌握,并根据地域特点、场地器材,组织学生按照个人兴趣特长选择专项运动技能,开展专项运动技能展示,鼓励学生发展个人体育爱好和运动特长,引导学生养成锻炼习惯,掌握终身受益的1—2项运动技能。

(三)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要公开、公正、透明、准确。学校全年的体育与健康课考核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应在班级和学校公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应现场公布。

(四)统一考试的场地应为封闭考场,器材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考前必须对场地器材的安全性和准确性进行检验。每个项目的测试必须做好安全预案,确保考生安全。

(五)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体育与健康考试咨询站和监督电话,并在考试现场设立总监考,及时准确地解答考生及其家长提出的问题,正确引导考生参加体育与健康考试,监督检查考试过程。考生对考试工作中出现的各类违规违纪、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有权直接向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反映,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

    1. 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统一考试方法说明

    2.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缓考申请表

    3.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登记表

    4.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统一考试内容及成绩转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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