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队伍建设,提升普通话水平评测人员业务素养,省教育厅决定举办2025年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考核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员遴选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优良的道德品质,爱国守法,爱岗敬业。熟悉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政策、标准,热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和推广工作,积极组织、参与各类语言文字实践活动。
(二)熟练掌握《汉语拼音方案》、常用国际音标和普通语言学理论,熟悉方言与普通话的一般对应规律,有较强的语音听辨能力,普通话水平达到一级乙等或以上。
(三)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一定的测试科研能力和较强的普通话教学能力。
(四)工作认真,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五)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培训考核内容和方式
(一)第一阶段:线上学习
1.时间安排:即日起—10月15日
2.学习形式及内容:学习通过网络云课堂进行。内容包括了解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关政策法规、普通话水平测试概论、评分标准解析、实例讲解、能力训练等。学员自备教材,参考书目为语文出版社《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2021年版)》《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指导》。
(二)第二阶段:线下培训
1.培训时间:10月20日—24日,19日14:00—18:00报到。
2.报到地点:西安外国语大学雁塔校区2号教学楼一楼大厅。
3.学习内容:政策法规解读、普通话水平测试概论、《测试大纲》评分标准解析、实例讲解、能力训练等;汉语拼音测试(笔试)、普通话水平测试(机测)、测试能力考核(笔试)。
参训学员的普通话水平等级,除经国家语委普通话与文字应用培训测试中心确认为一级甲等或一级乙等以外的,均以本期培训测试成绩为准。
(三)第三阶段:跟岗实习
1.时间安排:2025年11月1日—2026年5月31日
2.学习内容:继续研读培训教材,结合打分任务熟悉和掌握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细则,并按时参加每月开展的线上研修活动。
3.考核要求:完成不少于30个打分任务,合格率不低于80%。通过第二、三阶段考核的学员,经省测试中心审核,省教育厅语工处批准后颁发省级测试员资格证书。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教育局,各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遴选条件选派人员按时参训。各市教育局可推荐2人、各高等学校推荐1-2人参加培训(拟参加培训考核的学员即日起加入QQ学习群985212600)。请各单位于10月15日前将《学员推荐表》(详见附件)盖章扫描件PDF版发送到指定邮箱,并扫描下方二维码填报学员基本信息。学员报到时须提交《学员推荐表》原件。
(二)本次培训由省语言文字水平培训测试中心和西安外国语大学承办,培训期间参训学员的食宿由承办方统一安排,住宿费和交通费等由学员派出单位承担。
联系人:李小莉(省语言文字水平培训测试中心)、肖剑峰(西安外国语大学)
电话:029-62396033、029-85309722
电子邮箱:sxcszx2008@126.com

附件:
2025年陕西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班学员推荐表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