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陕西省“育心赋能”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专题培训的通知

[ 索引号 ] 11610000741297059L/2025-0016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省教育厅 [ 发文日期 ] 2025-07-0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号 ] 陕教师办〔2025〕22号
[ 名称 ]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陕西省“育心赋能”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专题培训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陕西省“育心赋能”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专题培训的通知

时间: 2025-07-02 17:1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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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和家校共育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更好地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构建和谐家校关系,根据教育部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要求,省教育厅定于2025年7—8月举办陕西省“育心赋能”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学生心理健康是衡量教育质量关键指标,是五育并举全面发展重要基础的理念,促进学生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树立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和心理健康观,切实将心理健康教育和家校共育理念融入日常教育教学实践,推动全省中小学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培训对象

全省基础教育学校(含中职、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全体教师。

三、培训时间

直播培训时间:2025年7月12日——7月31日,

每日19:30—20:30,共设置20场专题讲座。

课程回放时间:2025年8月1日——8月20日。

四、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采用线上直播形式开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逐级将学习二维码发送给教师,在讲座开始时直接扫码观看学习。本次培训采用直播与回放结合的方式,满足教师不同时间的学习需求。具体步骤如下:

1. 打开“小红书”APP,选择底栏“我”,再点击左上角“≡”,点击底部“扫一扫”,扫描直播二维码,即可进入教育公益课程专题页面;



2. 参训教师应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跳转至活动页面,进入签到页面签到后进行学习

3.每日学习、打卡获取学时积分,学习结束后反馈学习心得,活动期间累计达到100积分即可获得学习结业证书。

五、培训内容

为全面提升我省中小学在职教师对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识别、评估与干预能力;增强教师在家校共育工作中的沟通与协作能力,本次培训分为学生心理健康和家校共育两个模块共计20门课程(具体课程安排见附件),参训学员根据自身情况任选至少12门课程进行学习。

六、结业及证书获取

教师累计完成至少12门课程的学习可结业,需在线领取培训结业证书(证书以电子版形式发放,学员可在领取证书页面截图保存或下载)。未参加直播的学员可后续自主选择时间观看课程回放,完成学习并领取培训结业证书。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教育部门及学校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性,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同时,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不断提升教师在学生家校共育与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更好地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构建和谐家校关系。

(二)加强支持保障。本次培训不向学校及个人收取任何费用,各级教育部门及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教师参训计划,做好参训的支持保障工作,妥善处理好培训与教学的关系,确保中小学教师全员参加。

(三)做好学时登记。各学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参与培训学习,指导教师在活动期间完成所有课程学习,按省级项目获得15学时的培训证书。

(四)做好项目总结。请各市于9月15日前上报培训总结报告,重点总结实施过程、培训成效、创新做法、经验启示及改进建议等。

联系人:续彦君(陕西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电话:029-88668692

邮箱:sxjsgzc@126.com

技术支持:曹老师

电话:17611019098


附件:陕西省“育心赋能”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专题培训课程安排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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