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工信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银保监分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工业和商贸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韩城市教育局、工信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工信(工贸)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各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21〕4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陕西银保监局制定了《陕西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细则》,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市(区)、各职业学校执行本细则过程中的重要情况请及时报告省教育厅。
联系人:周杰、赵彧
联系电话:029-88668807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陕西监管局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