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度地方课程地方教材及教辅资源研究课题立项结果的通知

[ 索引号 ] 11610000741297059L/2022-0038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省教育厅 [ 发文日期 ] 2022-09-1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号 ] 陕教材办〔2022〕23号
[ 名称 ]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度地方课程地方教材及教辅资源研究课题立项结果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度地方课程地方教材及教辅资源研究课题立项结果的通知

时间: 2022-09-16 09:10 |来源:
ztfd.png ztsx.png ztzc.png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教材工作会议精神,提升我省地方教材研究水平,推动形成陕西特色高质量课程教材建设体系,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地方课程地方教材及教辅资源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材办〔2022〕9号),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地方课程、地方教材及教辅资源研究课题立项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经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省教育厅批准立项2022年度研究课题21项,其中基础教育11项、职业教育9项、学前教育1项,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时间
      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2022年9月至2023年9月),立项1年后进行结题验收。
      二、过程管理
      (一)通过专家指导、检查抽查、成果验收等环节,进一步规范课题研究,切实提升成果质量。
      (二)获准立项课题名称、主持人、研究内容、预期成果等内容将作为课题结题验收的依据,原则上不得变更。
      (三)部分课题不能按计划完成,可延期半年再进行验收,同一课题最多只能申请延期一次,延期仍不能通过验收的,将依据《陕西省地方课程地方教材及教辅资源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终止课题。验收未通过或申请延期的课题,主持人下一年度不能申报新课题。
      三、成果管理
      (一)成果形式。课题主持人及其成员取得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成果均纳入研究成果管理,成果形式应为研究报告、学术论文、样书等。重点课题成果应在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不得发表在国家公布的“负面清单”或“黑名单”期刊目录上。凡正式出版的研究成果,应在显著位置标注“2022年度陕西省地方课程地方教材及教辅资源研究课题成果”等字样,如未按规定标注的,验收时一律不予认定。
      (二)结题报告。结题报告可以是论文或研究报告。
      (三)样书。根据地方课程、地方教材及教辅资源研究课题实践应用的属性要求,研究课题在结题时还应提供样书。
      四、其他要求
      (一)强化组织管理。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陕西省地方课程地方教材及教辅资源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与省教育厅课程教材管理中心签订立项协议,共同做好课题研究各项保障工作。
      (二)认真培育建设。各课题主持人要组织课题组成员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按期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对于应用型研究成果,要在单位审核的基础上在一线教学中进行实践检验,根据试教试用情况及时修改完善。
      (三)推广建设成果。各单位要严把课题质量关,坚持高水平研究,为我省地方课程地方教材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对优秀课题研究成果,省教育厅将择优组织公开出版或在省内教育资源平台上公开发布,并推荐参加教材建设奖评选活动。
      联系人:卢波      
      电话:029-88668677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9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