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校:
2020年,我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为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为进一步提升全省高校教学管理水平,增强广大教学管理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0年度陕西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以下简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先进集体。面向全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含二级院系),每校1个,重点向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倾斜。
(二)先进个人。面向全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含二级院系)的教学管理人员,重点向教学管理一线人员和疫情防控期间为线上教学管理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现任校级领导不参与评选。其中,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每校3人,省属高水平大学、军队院校、省级示范高职院校每校2人,其他高校每校1人。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对高等教育的决策部署。
2.教学管理制度健全,执行严格,教学运行良好;教学管理队伍人员配备到位,结构合理,服务意识强,整体素质高。积极配合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高等教育处开展各项工作,成效明显。出现无故延误、错误等情况,一票否决。
3.工作思路明确、重点突出、创新性强,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学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取得突破。
4. 年度工作成绩显著,为我省教育教学改革作出贡献。在中省教学类项目或教学类奖项评选和建设中表现突出,取得标志性成果;在教育教学先进典型和成果推广方面成效明显,牢固树立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在高职技能大赛、教师教学能力比赛、高职扩招等重点任务方面成效较好。
5.教学管理工作在校内外获得广泛认同,人才培养声誉好,师生评价好,学生满意度高,产生良好的示范作用。
6. 疫情防控期间,按照“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要求,积极组织本单位教职工扎实推进在线教学工作,在线教学举措得力,在线教学质量成效明显。
(二)先进个人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以立德树人为己任,作风优良,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从事教学管理工作3年以上。
3.积极主动配合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高等教育处开展工作,高质量完成教学管理工作任务,在推进高校教育教学创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4.在推进教学管理制度优化、教学管理信息化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5. 疫情防控期间,积极投身线上教学管理、服务、研究工作,为线上教学的顺利推进和有效实施作出突出贡献。
三、评选程序
(一)校内推荐
各高校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候选部门及个人,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
(二)省级评审
省教育厅对推荐材料进行集体评议,评议结果向社会公示。
(三)通报表彰
本次评选拟表彰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40个左右,其中本科30个左右,职教10个左右;先进个人100名左右,其中本科70个左右,职教30名左右,均发文通报表彰并颁发证书。
四、申报要求
(一)请各校高度重视,如实填写,不得作假,违者取消评选资格。
(二)请各高校于2021年1月12日(星期二)前,将《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见附件1)、《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2)、《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加盖学校公章,本科高校报送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职业院校报送至省教育厅职成教处,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邮件请以“学校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命名,逾期不予受理。
高等教育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辉
电话:029-88668916
报送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高等教育处312室
电子邮箱:gjclty@163.com
职成教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婷
电话:029-88668837
报送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职成教处407室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