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11610000741297059L/2020-0035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省教育厅 [ 发文日期 ] 2020-10-1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号 ] 陕教材办〔2020〕7号
[ 名称 ]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0-10-19 15: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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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劳动教育的育人功能,教育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建设一批中小学劳动教育试验区。为做好我省中小学劳动教育试验区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劳动教育实施有规划。推荐单位制定区域内劳动教育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创新不同学段劳动教育的内容、途径和方式,基本建立以学校为主导、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的劳动教育工作机制。
    (二)劳动教育条件有保障。推荐单位中小学劳动教育普遍开展,形成有地方特色的劳动教育校本课程和区域课程,劳动教育在教育教学安排、师资培养培训、校内外劳动实践场所建设、经费支持等方面保障较好。
    (三)劳动教育效果有评价。推荐单位制定劳动教育评价标准,加强教育督导和考核,将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结合,实现劳动教育可记录、可追溯、可评价,并把考核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四)劳动教育开展有影响。推荐单位积极发挥劳动教育正确的育人导向,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劳动教育工作成效明显、特色鲜明,在地方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社会各界评价较好。
    二、推荐程序
    (一)申报。以县区或市为单位进行申报。申报试验区的市或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对照要求,填写《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试验区申报表》,并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盖章后,报送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二)初审。各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遴选和初审,对各县(市、区)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提出本市推荐名单,报省教育厅。
    (三)评审。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市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研究提出我省推荐名单。
    (四)推荐。评审结果经省教育厅审定后,报送教育部。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按照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择优选择的原则,认真做好遴选推荐工作。原则上每市申报劳动教育实验区不超过1个,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二)请各市于2020年10月30日前将推荐的相关材料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表(纸质材料一式2份,含电子版)报送至省教育厅教材处。
    联系人:张婷 张超
    电话:029-88668699、88668683
    邮箱:sjytjcc@126.com
      
    附件:   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申报表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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