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陕西省2021年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申报工作,根据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20〕1 号)和《陕西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陕政教督办〔2020〕1号)等文件精神,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2021年4月至5月对宝鸡市麟游县、咸阳市长武县、商洛市商南县、延安市黄龙县进行了过程督导(覆盖每1所幼儿园,含附设幼儿园、幼儿班),4个县随后对反馈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在审核县级网报资料和整改报告的基础上,经市县申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拟对麟游县、长武县、商南县、黄龙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进行省级督导评估验收。现根据工作要求对以上4个县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9月13日至17日。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或省教督办反映。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监督电话:010-66092048
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监督电话:029-88668860
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