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教育厅有关工作安排,2021年6月中旬,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请创建省级标准化高中的学校进行评估。经评估审核,宝鸡市春玲美术高级中学、陕西科技大学咸阳强华学校、咸阳东方高级中学、西安沣东中加学校等4所学校达到认定标准,拟认定为“陕西省标准化高中”。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陕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二处(语言文字工作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公函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信息。
公示时间:2021年7月15日至21日
联系人:曹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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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