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教育督导部门,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教育督导部门),各高等学校,厅属中等职业学校,石油普教管理中心:
为积极做好2018年全省春季开学工作,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确保开学各项工作井然有序,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10号)要求,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省委高教工委、省教育厅将开展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督导检查时间及范围
督导检查时间:2018年3月5日—15日,具体日程由各督导小组确定。
督导检查范围: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每市抽查2个县(区)和至少1所高校,每个县(区)至少抽查3-6所中小学和幼儿园(其中农村学校不少于2所);抽查厅属中等职业学校不少于4所;西安片高校督查组每组不少于4所。
二、督导检查内容
各地各校开学条件保障和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等落实情况,重点聚焦各级政府统筹推进区域内教育工作、加强教育保障和学校安全风险体系建设、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等热点、难点问题。(详见附件)。
三、督导检查方式
采取各校自查,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督导部门全面排查,省级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省级督导检查分13个小组(具体分组情况另行通知),分别由省委高教工委和省教育厅领导带队,每组3—4人,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工作安排
(一)市、县全面自查。3月5日前,市、县级教育行政及督导部门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原则上覆盖辖区内所有学校。一是指导各校全面梳理排查开学条件保障和学校安全风险体系建设、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等情况,建立问题清单,逐项进行整改;二是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重点检查基础薄弱学校、寄宿制学校、农村偏远学校、农民工子弟学校,了解真实情况,解决实际困难。
为多方面、多角度了解各地有关开学工作情况和群众满意度,教育部统一要求,3月1日—15日,各地要组织不少于1%的师生(不含高校和幼儿园)参加网络测评。
(二)高校自查。3月5日前,各高校对照督导检查重点内容,对师生到校情况、学校开学条件保障、校舍安全、校车安全和安全教育等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列出问题清单,并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三)省级抽查。3月5日—15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对各市(区)、各高校进行督导检查。各市(区)教育行政及督导部门和省级各督查组要对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包括督导问题清单),于3月16日18:00前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报送。
(四)迎接国家督导检查。3月12日—23日,教育部督导组在听取省级工作汇报后,由组长随机抽取督导检查地点,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照问题清单进行督导,实地督导结束后简要向被督导省份反馈意见。汇报会需请省内部属高校参加并作简要汇报。
五、有关要求
(一)督导检查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有关党风廉政要求,廉洁自律,轻车简从。不准安排与检查工作无关的一切活动。
(二)省级督导检查由各督导组联络员与被督导市(区)联络员进行对接,自行确定各组检查行程安排。请省教育厅信保处负责各督导检查组车辆保障。
(三)请各市(区)教育局于3月9日(星期五)12:00前将市级自查报告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李艳茹
联系电话:029-88668860 18629461680
电子邮箱:sxdds@126.com
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
陕西省教育厅
2018年3月2日
附件:
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内容
一、开学条件保障
1. 组织师生按时返校情况。教职员工是否及时到岗;学生是否按时返校。
2. 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情况。是否积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是否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3. 教师结对帮扶贫困学生活动机制和计划方案建立情况。乡镇以下学校是否存在“有编不补”“有编难补”问题;特岗教师的津补贴(含取暖、降温补助及乡村生活补助)和“三金一险”落实情况;特岗教师聘期内职称评定、继续教育和周转房落实情况。
4. 教室、实验室及实习、实训保障情况。学校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通风、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是否达到标准;高校实验室、实习场所及其设施设备配置是否符合教学需要,运行维护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职业院校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情况以及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条件是否满足教学计划需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双师型”教师是否满足教育教学需要。
5. 后勤保障情况。学校网络、多媒体设备、教学终端等各种教学设施设备及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经过检修维护;饮食、住宿、水电暖、厕所卫生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
6. 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是否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并落实资金,是否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是否落实高职生均拨款制度,是否采取措施保障今年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12000元。
7. 开学主题教育活动情况。是否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做到上墙、入屏,并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和节粮、节水、节电“三节”教育活动以及安全防范主题教育活动;高校是否做好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和心理危机排查工作。
二、校舍安全管理
8. 校舍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排查信息录入全国中小学校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消除所有D级危房;是否建立高校危旧房屋排查整治台账,对D级危房是否及时封存并落实拆除措施。
三、食品饮水安全与卫生防疫管理
9.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学校是否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及其管理机构;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培训情况;学校食堂内外环境及卫生设施配备情况;落实食品留样与食品原、辅料索证索票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供餐等环节操作情况;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情况。
10. 生活饮用水卫生。自备水防护、消毒情况和水质检测报告;二次供水消毒及直饮水、桶装水设施清洗情况和水质检测报告;桶装水生产企业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体检培训合格证明等。
11. 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学季流感、手足口病等流行性传染病预防卫生知识的健康教育情况;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传染病报告、晨检、缺课登记及预防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学校内设医疗机构(卫生室)执有效执业许可证、医护人员持有效执业资质证书、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学校保健室开展卫生保健情况;学生健康体检情况;卫生(保健)人员、校医配备、培训情况等。
四、校车安全管理
12. 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校车管理机构及协调工作机制是否健全。
13. 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是否按照要求设置校车站点,校车运营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门口道路是否设置警示牌、减震带;是否针对不同季节交通安全特点,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
五、校园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
14. 学校“三防”建设落实情况。学校是否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寄宿制校园是否设专职宿舍管理员;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15. 重点领域治理情况。是否按照要求切实加强学生预防溺水事故的宣传教育;是否采取措施有效防止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维持好高峰时段学生上下楼秩序;是否强化校园消防安全防控,进行电器火灾综合治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
16. 高校校园安全稳定情况。是否落实反恐怖工作责任制要求,强化反恐防范知识宣传教育,全面清缴恐怖音视频,完善反恐防范工作预案,强化应急处突工作准备,加强网络安全和舆情引导,确保高校安全稳定;是否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构建由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组成的三级联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实验室全生产周期安全运行机制,建立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开展实验室重大危险源专项定期检查,开展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制度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7. 防范非法入侵校园导致学生伤亡情况。各地各校是否制定健全舆情信息分析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排查化解联动处置机制和工作责任制;是否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队伍建设;是否经常性对师生开展法治教育、公共安全教育和反邪教警示教育。
18. 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情况。是否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是否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制度和工作机制,是否制定完善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
19. 校园周边综合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警校联动机制是否建立,校园周边公安机关高峰勤务、“护学岗”和群防群治机制是否健全,校园周边警务室民警是否经常到校沟通联系、指导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是否经常协调有关部门对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和重点隐患进行专项排查整改,非法出版物、网吧、娱乐场所、危险玩具销售整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