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1日,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从总体要求、建立健全教育督导管理体制、创新完善教育督导运行机制、加强教育督导问责机制建设、强化教育督导队伍建设、提高教育督导保障水平、强化教育督导改革保障措施等几个方面对开展教育督导工作作出了详细具体的安排部署。
教育督导制度是一项基本的教育制度,多年以来,为基础教育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从“普六”“普九”到“两基达标”,从教育创强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及通过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316”工程督导评估等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学校办学条件的改善,规范了学校的办学行为,确保了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地生根。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随着《教育督导条例》的颁布实施,教育督导工作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但是,在日常的教育督导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具体的问题,一是思想上对教育督导工作还不够重视,影响教育督导工作的开展;二是教育督导制度不够完善,职责不够明确,督导问责机制没有形成,导致教育督导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三是教育督导队伍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从人员配置上来说,责任督学没有编制。比如第六督学责任区,现有三名专职责任督学,一名兼职责任督学,实质上四名责任督学都是兼职,每个人都有其他工作任务,导致不能够全身心投入到教育督导工作中。其次,责任督学的教育督导业务水平还需要进一步的提高。四是督学责任区没有专门的办公经费,开展教育督导工作产生的差旅费等无法落实。以上几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开展教育督导工作形成了一定的困扰。
随着《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实施方案》的先后颁布,随着市、区各级政府的逐步贯彻落实,相信教育督导工作一定会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实施方案》内容具体,指明了新时代中国特色教育督导改革和发展的方向,明确了教育督导护航教育发展的历史使命,从“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结果运用”三个方面,突破了目前制约教育督导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瓶颈,具有十分重要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构建了“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教育督导体系,将不断提高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推动政府、部门、学校更好地履行教育职责,全面推进新时代教育事业的发展。
通过学习《实施方案》,结合督学责任区教育督导工作的开展情况,有以下几点建议:
1.严格落实教育督导结果的运用。《实施方案》中明确指出,教育督导的三大职能:督政、督学、评估监测。督政是针对政府和部门的,督学、评估监测是针对学校的。要建立和完善教育督导规章制度,赋予教育督导一定的职责权限,其重点是督导结果的运用要得到落实,这样才能有效发挥教育督导的作用。
2.要重视基层教育督导工作,建立专职、专业的教育督导工作队伍。督学责任区要有编制、要有经费保障,责任督学应该专职化、专业化。要提高责任督学的待遇,提高责任督学工作的积极性。在聘请责任督学时,可以分成两方面:针对督政,可以聘请政治素质过硬、懂教育、热心教育事业、有威望的老领导来担任;对于督学、评估监测方面,聘请工作实绩突出的学校管理者,特别是优秀的老校长或教研员等来担任。定期对责任督学进行专业培训,要结合教育督导工作实际进行培训,提高教育督导工作能力。加强教育督导队伍的考核管理,形成一支业务精良,敢于督导,作风过硬的督学队伍。
3.依法开展教育督导评估。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要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运行机制改革。要开展经常性教育督导,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督导、综合督导,不断提高教育督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落实教育督导报告制度、反馈制度、整改制度、复查制度、激励制度、约谈制度、通报制度、问责制度,严格树立“问题必整改,整改必到位”的责任意识,全面提高教育督导工作质量,发挥教育督导作用,全面促进学校工作,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