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纳情况】《陕西省示范幼儿园评估办法》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采纳情况】《陕西省示范幼儿园评估办法》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时间: 2021-01-01 14:0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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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陕西省示范幼儿园评估办法》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序号
具体意见
采纳情况
1
      在B级指标“配备数量”的“各类人员”中建议降低男教工5%的比例
      未采纳;倡导办园中增加男教师比例。
2
      在B级指标“任职资格”的“各类人员”中删除对保健医生需要有《医师执业证书》的要求
      未采纳;《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托幼机构应当聘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保健员。在卫生室工作的医师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3
      在B级指标“卫生保健管理”的“健康检查”中,建议规定“幼儿园不提供服药服务”
      未采纳;依据各市县卫生保健部门的规定为主,不建议以省级部门为主做统一要求。
4
      将C级指标“膳食营养”中每餐每种留样食品的留样量“100g”改为“125g”
      采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2018修订版)》规定。
5
      在A级“队伍建设”—B级“任职资格”—C级“各类人员”的标准中,增加“以上各类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规定标准”
      在A级“幼儿园管理”—B级“园务管理”—C级“园所文化”的标准中,增加对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建设的相关要求。
      采纳;贯彻落实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精神。
6
      建议至少达到评估优秀以上等次,方可评定为省级示范园。
      采纳;统筹考虑到国家启动开展的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教育部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的相关指标,将在申报条件中加入。

   

    延伸阅读:关于公开征求《陕西省示范幼儿园评估办法》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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