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2020年度陕西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和优秀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2020年度陕西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和优秀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时间: 2020-09-24 10:2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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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普通高等学校:
      2015年,我省印发《陕西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建设规划(2016—2020年)》(陕高教生〔2015〕5号,以下简称《建设规划》)。五年来,各高校根据《建设规划》要求,大力推进各项工作,推动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就。为总结工作经验,培育先进典型,省委教育工委决定开展2016-2020年度陕西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和优秀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省各高校均可申报参加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评选。各高校学生工作部门分管负责人、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以及院(系)辅导员等可申报参评优秀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 高度重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作为学校党委和行政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精神,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系和考核指标,将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和体系。
      2. 五年来稳步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项指标进展明显。目前,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机制健全、工作制度完备,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人、财、物等核心指标基本达到省级建设标准。
      3. 在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等方面积极探索有效体制机制、育人模式,逐步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模式。
      (二)优秀工作者评选条件
      1. 思想品德端正,政治素质可靠,具有较强专业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至少连续3年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 在心理健康教育课堂教学、宣传教育、咨询服务、心理危机干预等方面成绩突出,得到省级部门或专业机构的表彰和认可。
      3. 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总结出符合本校校情、学情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模式或工作机制。近五年主持过校级及以上与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的科研课题,至少公开发表1篇与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的学术论文。
      三、评选程序
      (一)高校自评1019日之前
      各高校根据《建设规划》对本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自评总结,形成先进单位申报材料。心理健康教育优秀工作者每校限报1人,应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原则进行推荐,并在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至省委教育工委。
      (二)专家评审
      本次评审活动,在省委教育工委指导下,由西安交通大学负责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组织省内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对各高校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审,提出候选名单报工委审定。
      (三)通报表彰
      经省委教育工委研究决定并公示无异议后,对先进单位和优秀工作者通报表彰,并通过我省教育官方平台进行宣传报道。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工作者评选,对总结工作经验,提升工作水平,提高我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促进我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评选表彰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程序,认真推荐。要制定推优选拔实施细则,严格评选程序,认真审核推优材料,真正将爱岗敬业、工作突出、甘于奉献的心理健康教育优秀工作者推选出来。
      (三)加大宣传,扩大影响。要充分利用此次推优活动,通过各种宣传途径,在师生中广泛宣传本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成绩和优秀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增进师生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了解,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影响力。
      五、报送须知
      (一)请各高校认真填写《2016—2020年度“陕西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见附件1)和《2016—2020年度“陕西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优秀工作者”申报表》(见附件2)。申报优秀工作者,请同时报送个人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字)。
      (二)学校对照《建设规划》的自评报告、先进单位申报表、优秀工作者申报表附个人事迹材料各需纸质版1份并附电子版;若有支撑材料,只报送电子版。所有纸质材料须经学校党委核实并加盖公章,统一于10月19日(星期一)前报送至西安交通大学。
      联系人及电话:
      1. 西安交通大学 
      吴梦瑶 029-82667223  13709121301
      姚斌 13087581206
      2. 省委教育工委 
      杨光  029-88668924  电子邮箱:dxszwh@126.com
      邮寄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西安交通大学学生处(邮编:710049)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20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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