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委高等教育工作委员会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建立我省高校学生精神卫生医疗服务联动机制的通知

中共陕西省委高等教育工作委员会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建立我省高校学生精神卫生医疗服务联动机制的通知

时间: 2018-06-27 10:5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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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等学校,有关医疗机构:
      我省高校众多,是国家重要的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目前在校大学生达161.5万人。近年来,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在校大学生校园心理危机事件时有发生,对校园和谐稳定造成了一定影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省委高教工委、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决定在全省高校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之间建立高校学生精神卫生医疗服务联动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构建联动机制的组织领导
      建立大学生精神卫生医疗服务联动机制,是整合全省精神卫生服务资源,加强高校与医院的联动协作,为有需要的大学生提供快捷、高效的精神卫生服务,预防干预校园心理危机事件的重要举措。各高校和相关医疗机构要从培养理性平和、心身健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高度,充分认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成立大学生精神卫生医疗服务联动机制协调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由各高校和有关医疗机构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协调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商谈、完善构建联动机制有关事宜。
      签订联动机制协议的各高校与协议医院要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和协调机制,双方各确定联络员2名,具体负责有关事项,及时协商解决出现的问题,确保联动机制的快捷、高效,真正成为大学生的生命通道、健康通道。
      二、高校要认真做好校园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
      各高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按照便捷、就近原则,尽快落实1所或数所医院作为本校学生精神卫生医疗服务协议医院。各高校的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校医院精神医学专业能力建设,有条件的校医院可设置心理医学门诊,配备专业人员为在校学生提供心理健康、精神障碍诊疗等服务。
      (二)出现学生自杀或伤害他人风险等紧急情况时,科学、规范、及时处置精神障碍有关突发事件。与协议医院建立稳定的心理危机干预联动机制,按照规范程序经校医院初诊或学校心理咨询中心评估后向协议医院及时转诊患者,并配合做好患者在诊治过程中与学生家长沟通等相关工作,保障需要帮助的学生可实现快速、高效的转诊和治疗。
      (三)在校内积极宣传联动机制的服务内容,制定相关工作预案,组织好心理健康教师、辅导员、学工干部及学生骨干的相关技能培训,提高校内心理危机发现和预警能力。
      (四)统筹推进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平台保障“五位一体”的心理育人工作格局,逐步构建起由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专家、精神卫生执业医师、社会工作者共同参与的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系统。
      三、医院要积极做好高校学生精神卫生医疗服务工作
      确定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14所医院为第一批陕西省高等学校学生精神卫生医疗服务推荐协议医院(具体名单见附件)。各协议医院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协议,经高校校医院初诊或学校心理咨询中心评估后,为需要专科治疗或住院治疗的高校学生精神障碍患者提供便捷的医疗服务。
      (二)必要时,为高校处置学生自杀或伤害他人风险等紧急事件提供医学专业支持。
      (三)定期到高校开展精神卫生科普宣传和辅导,加强对校医院、学校心理教育与咨询中心等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安排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业人员到医院进行业务交流,举办心理危机预警干预专业知识培训和业务研讨。
      (四)按照有关规定,对因精神障碍需要休学、退学或复学的学生出具诊断证明或处理建议。
      四、积极构建长效机制
      (一)各高校应积极主动与协议医院联络,商定具体事宜,明确工作对接方式与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双方尽快签订合作协议,推动联动机制有关事项落到实处,确保校园和谐稳定。各协议医院应悬挂统一制作的牌匾,按照协议内容积极落实相关事项,支持帮助高校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二)逐步建立起陕西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家与医疗机构精神卫生专家的合作机制,为全省高校提供心理危机和精神障碍信息咨询,及时为各高校心理疑难问题和心理危机呼叫提供更快捷、更便利、更有效的诊断评估和危机预警以及转介救治通道保障服务,为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提供保障。
      中共陕西省高等教育工作委员会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6月22日
 
      附件
第一批陕西省高校学生精神卫生医疗服务联动机制协议医院
(排名不分先后)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空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
      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
      陕西省人民医院
      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宝鸡市康复医院
      咸阳市中心医院
      渭南市精神卫生中心
      铜川市矿务局中心医院
      延安大学附属医院
      榆林市精神卫生中心
      汉中市精神病医院
      安康市中心医院
      商洛市精神病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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