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建设廉政文化公共传播平台的通知

转发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建设廉政文化公共传播平台的通知

时间: 2013-06-14 14:5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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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校纪委,厅属中专学校,厅属各单位:
      近日,省纪委下发了《关于建设廉政文化公共传播平台的通知》(陕纪办函〔2013〕33号),将在全省免费推广建设廉政文化公共传播平台,通过宣传视频滚动播放廉政公益广告、反腐倡廉宣传标语、廉政文化影视作品、工作成果等宣传材料。本项工作由省纪委牵头,陕西联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具体实施。现转发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具备安装条件、有意愿安装的学校和单位与陕西联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联系安装,有关情况及时报告省教育纪工委。
      联系人及电话:省教育纪工委 李 婷 029—85582592
      陕西联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妙永锋 13709191887
      张晓博 15902957676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2013年6月8日
 
关于建设廉政文化公共传播平台的通知
(陕纪办函〔201333号)

各有关单位纪检组(纪委、纪工委)、监察室(处):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部署要求,不断扩大廉政文化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倡导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在2012年15家单位试点建设的基础上,决定全面推广建设廉政文化公共传播平台(宣传视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形式
      廉政文化公共传播平台建设,按照“协商自愿、逐步拓展”的原则进行,由省纪委牵头负责,陕西联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具体实施、统一运营管理、统一选题播放,在有条件的单位办公楼电梯口或一楼大厅安装液晶宣传视频,滚动播出以“倡廉洁、树清风”为主题的廉政公益广告。
      二、建议范围
      具备条件的省级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和学校等单位。
      三、播放内容
      1.廉政文化公共传播平台的播放内容,以廉政公益广告为主,播出时间约占80%以上;以企业广告为辅,播出时间不超过20%。
      2.播放内容具体包括:(1)中央纪委“倡廉洁、树清风”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党的纪律检查、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宣传标语、名言警句;廉政文化影视、动漫、漫画、书法、绘画等作品;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成果;公民道德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等宣传材料;(2)各单位工作成果、形象展示、公开事项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活动等;(3)企业产品广告。
      3.播放内容的来源,采取省纪委统一提供和安装单位自行制作相结合的方式予以解决。所有内容在播放之前,须经省纪委宣教室和所在单位纪检组(纪委、纪工委)审查。不得播放未经审查、与上述内容无关的其他内容。
      四、其他事项
      1.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建设廉政文化公共传播平台对于丰富廉政文化传播载体、拓宽廉政文化传播途径、提高廉政文化传播能力的重要意义,积极安装廉政文化宣传视频,不断扩大廉政文化传播范围。
      2.廉政文化公共传播平台从2013年5月底开始安装。安装单位要提前与负责安装设备的陕西联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联系,确定安装日期和具体位置,提供人员出入、施工协助、电源接通等便利和保障。有关企业、高校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有独立办公楼但没有电梯的单位,在一楼大厅醒目位置安装。电源距离较远的单位,要提前将电源接通到安装位置附近。
      3.安装单位要充分利用传播平台,紧密结合单位实际,精心制作宣传短片,不断扩大宣传范围,努力增强廉政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4.安装单位要明确专人,加强管护,防止人为破坏和盗窃,并协助搞好设备的运营维护,坚持与上下班时间同步开机关机,不得无故关机。若宣传视频出现故障,要及时与陕西联正文化媒体有限公司联系,尽快排除故障,确保宣传视频正常播放。
      联系人:
      省纪委宣教室 杨红刚
      电话:029—85582308
      陕西联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妙永锋        张晓博
      电话:029—62968800     13709191887 15902957676
中共陕西省纪委办公厅
201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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