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成果的通知

关于报送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成果的通知

时间: 2013-06-06 17: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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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党委:
      经教育部思政司批准,全国民办高校党建研究会决定开展第二届全国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我省成果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范围和成果形式
      1.参选学校为全省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的独立学院。
      2.参选成果为近3年来各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优秀成果:一是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与研究;二是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科学化研究;三是基层组织建设、党务工作队伍建设、党组织作用发挥、党员发展质量保障等;四是民办高校大学生和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途径与规律研究;五是民办高校群众服务工作研究;六是民办高校安全稳定工作研究;七是民办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研究;八是民办高校特色党建与创新实践研究。
      3.参选成果形式包括调研报告、论文、论著等理论成果和各高校探索形成的具有鲜明特色、成效显著并有推广价值的实践创新成果。
      二、材料要求
      1.每个参选学校限报一项。
      2.每项成果申报材料字数不超过5000字(标题:三号,黑体;正文:小四,宋体,1.5倍行间距);必要时附上与申报成果相关的支撑材料,以精简为宜。
      3.由多个学校(或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主持该项目的学校党组织负责申报,也可联合申报;如涉及排序问题,由完成单位自行协商。
      4.报送时,请填写《第二届全国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申报表》(见附件),加盖学校党委公章。
      三、报送要求
      各学校于6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申报表、成果材料、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报送至省委教育工委组织群工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
      四、推荐及评奖
      省委教育工委对各学校报送的材料进行遴选,择优向教育部思政司推荐。本次评选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以及优秀奖若干项,由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在思政司主页公示评选结果。获奖优秀成果将在今年召开的全国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论坛上进行表彰。
      联系人:刘万斌 艾天浩
      电 话:029—85581045
      传 真:029—85582990
      邮 箱:zuqunchu@126.com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201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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