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波同志在榆林市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总结会上的讲话

王海波同志在榆林市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总结会上的讲话

时间: 2012-11-23 16:4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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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2012年11月14日—16日,省语委、省教育厅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组对榆林市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评估验收。省语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巡视员王海波带队并在评估验收总结反馈会上讲话。现将王海波同志的讲话予以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陕 西 省 教 育 厅
20121121
 

王海波同志在榆林市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总结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在党的十八大胜利闭幕之际,省语委、省教育厅组成专家组,对榆林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评估验收,这是今年我省语言文字工作的一件大事。榆林是我省经济发展的热土,是陕西乃至全国最具活力、最具竞争力的城市之一,同时也是我省方言最重、推普难度较大的地区。在这种情况下,近年来,榆林市委、市政府和市语委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在机构建设、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为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市语委在制度建设、宣传推广、活动开展、统筹协调、培训测试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市语委各成员单位在工作中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强力推进。通过各方面的不懈努力,榆林市语言文字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天顺利通过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这在全省具有示范意义。在此,我代表省语委、省教育厅,对榆林通过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表示热烈的祝贺!对榆林市委、市政府和市语委及各有关部门多年来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和所做的不懈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刚才,省语言文字水平培训测试中心主任朱选文同志代表专家组对榆林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评估反馈,省教育厅语言文字工作处处长王林生同志宣读了省语委的有关决定,我都同意。榆林市副市长兰新哲同志代表市政府、市语委作了很好的表态讲话,特别强调要以这次评估验收为新的起点,不断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做到“两个不变”“两个不减”,即常抓语言文字工作的决心不变,语言文字的良好工作格局不变;语言文字工作经费支出不减,工作人员投入不减。听了以后使我深受感动,深受鼓舞!
      下面,我就榆林市今后进一步做好语言文字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继续高度重视,依法保障语言文字工作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语言文字是文化的载体,语言文字工作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2001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指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在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大上,胡锦涛同志在工作报告中强调指出,要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这从国家法律和国家发展战略上凸显了语言文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语言文字事业的高度重视,为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对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事关人民群众素质的提高,事关一个地区的文明程度,事关一个城市品味和综合竞争力的提升,事关城市的对外形象。近年来,榆林市在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今天顺利通过了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但必须清醒的看到,现阶段的推广程度只是达到了初步普及、基本规范的目标。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榆林市政府和市语委及各有关部门继续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保持现有的机构和队伍不散,人员和经费不减,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的带头作用,新闻媒体的示范引领作用,学校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和社会服务行业的窗口作用,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向城镇、农村等更为广泛的领域辐射和普及,进一步提升榆林的城市品味和综合竞争力,树立和打造榆林对外开放的新形象。
      二、创新体制机制,建立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长效机制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和规范使用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和各有关方面的通力协作、共同推进。因此,各级政府必须加强领导,切实保障语言文字工作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各级语言文字机构要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作用,建立健全能够有效运转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各级语言文字机构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使语言文字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希望榆林市政府、市语委着眼长远,以这次通过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为契机,从体制机制、工作措施、条件保障等方面,总结经验,善于创新,积极探索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长效机制,使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的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使讲普通话、写规范字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是我省各级政府及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进行规范、监督、管理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依据,是人们从事语言文字活动的行为准则。希望榆林市政府和市语委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学习、宣传工作纳入法制宣传教育的议事日程,纳入群众性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
      要进一步加大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结合每年9月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开展,大张旗鼓地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使语言文字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语委各成员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宣传的力度、深度上下功夫,使讲普通话、写规范字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四、切实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为全社会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奠定良好的基础
      学校是人才成长的摇篮,也是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养成良好语言文字习惯的主阵地,抓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就抓住了根本,抓住了源头,抓住了基础。按照国家的要求,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重点,是提高师生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水平和应用能力,使普通话成为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语言和校园语言,在此基础上努力争创省级、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榆林市现有各级各类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35所,其中国家级2所、省级17所、市级16所。国家级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1所。要充分发挥这些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的学校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要将学校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教育目标考核责任制挂起钩来,督促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切实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要动员和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开展与语言文字工作相关的课题研究。引导学校重视和加强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养和训练,搭建活动平台,促进师生语文实践。要积极组织参与国家和省上举办的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和“中华诵·经典诵读大赛”等活动,充分发挥活动载体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语言文字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五、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在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能否取得实效,领导重视是关键。尤其是领导干部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带头讲普通话、写规范字,会在全社会发挥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多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带头讲普通话、写规范字,为我们树立了榜样。特别是昨天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新当选的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同志率中央政治局常委与中外记者见面,发表了重要讲话,凸显了他非常务实的风格和魅力,赢得了中外媒体和社会公众的高度评价。我们欣喜地看到,习近平总书记一口流利、标准的普通话为他的讲话增光添彩,充分展示了大国领袖的风范,为我们树立了很好的榜样。希望榆林市各级领导同志向中央领导同志学习,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勇于带头讲普通话、写规范字。讲得好不好是水平问题,讲不讲是态度问题。希望人事部门在录用、考核公务员时把讲普通话、写规范字作为必备条件,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标准。我真诚的希望通过各级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尽量淡化榆林人讲普通话时的方言色彩,进而影响和带动整个城市语言文字水平的提高,树立榆林对外开放的新形象。
      同志们,通过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只是城市语言文字工作一个阶段性成果,离全面普及的目标还有比较大的距离。希望大家在榆林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语委的领导下,再接再厉,扎实工作,开创榆林语言文字工作的新局面,促进榆林经济社会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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