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教育系统第二十八期处级干部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全省教育系统第二十八期处级干部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 2012-10-19 08:46 |来源:
ztfd.png ztsx.png ztzc.png
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陕发〔2010〕1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干部队伍建设,提高高校党总支书记综合素质,经研究,省委教育工委决定举办全省教育系统第二十八期处级干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高等学校党总支书记,每校2-3人。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2012年 11月5日至11月25日,11月4日(星期日)报到。
      (二)培训地点: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干部培训中心(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西北大学太白校区师资培训楼三楼)。
      三、培训内容
      (一)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
      (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研究;
      (三)领导科学与管理艺术;
      (四)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解读;
      (五)高校党的思想建设与组织建设;
      (六)高校教师和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四、培训方式
      培训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集中学习与交流,第二阶段组织外出考察。具体包括:
      (一)专家学者授课。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教授及学者围绕培训主题讲授相关知识;
      (二)专题讲座。邀请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作专题报告;
      (三)分组讨论。围绕培训主题和专题报告,开展专题研讨,交流工作经验;
      (四)参观考察。培训期间组织学员进行省内、省外参观考察学习。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高校党委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按照通知要求选派人员参加培训,并于2012年10月30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报省委教育工委干部处。联系人:孙凯,联系电话:029-88668653(传真)。
      (二)本次培训培训费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统一支付,食宿及外出参观考察费用自理。
      (三)学员报到时应携带学员登记表、单位介绍信和3张2寸免冠彩照。
      (四)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干部培训中心联系,联系人及电话:高杉,029-88302889(传真)、18991225889;王忠,029-88305236(传真)、15399482072。

      附件:   全省教育系统处级干部第二十八期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2012年10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