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属中等专业学校,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工作,根据《全省教育系统政务信息员管理办法》,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评选表彰2012年度全省教育系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优秀信息员和省教育厅网站教育好新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集体。
各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属中等专业学校负责信息工作的处室(部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各处室、直属单位。
(二)先进工作者。
全省教育系统负责信息工作处室(部门)的负责同志。
(三)优秀信息员。
全省教育系统各单位信息员和特邀信息员。
(四)省教育厅网站教育好新闻。
2011年11月-2012年10月在省教育厅网站刊发的信息。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按照市(区)教育局、公办本科院校、民办院校、高职院校、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等类别择优评选,以网站、书面载体信息发布(2011年11月-2012年10月)综合排名为依据,并综合考虑以下条件:
1. 高度重视信息工作,机构和制度完善,有专人从事信息工作,有良好的信息工作机制;
2. 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全面,格式规范,重大信息无迟、漏、错、瞒、虚报现象。约稿信息上报及时。
3. 注重综合类、调研类信息报送。
(二)先进工作者。
1. 政治理论和政策水平较高,综合协调能力和业务能力较强;
2. 重视建立长效机制,狠抓信息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
3. 所在单位信息累计分数居全省前列,信息工作成绩突出;
4. 分管信息工作1年以上。
(三)优秀信息员。
1. 政治素质高,思想作风好,有较高的理论水平;
2. 热爱信息工作,熟悉掌握业务知识和技能,具有较高的信息收集和处理水平,上报信息采用量大,采用率高;
3.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信息收集、处理、报送及时,主动服务意识强;
4. 信息报送格式规范,内容准确;
5. 从事信息工作1年以上。
(四)省教育厅网站教育好新闻。
1. 及时、全面、准确地反映全局性、倾向性的重要问题及新情况、新问题;
2. 信息内容翔实、文字精炼、层次清晰、图文并茂,点击量高,影响面大,重点在书面载体和省教育厅网站头条、要闻和热点聚焦新闻中筛选;
3. 信息针对性、前瞻性和综合性强,对领导决策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或对相关工作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三、评选办法
(一)各地、各单位在总结各自信息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先进集体自荐。各单位可自荐先进工作者和优秀信息员各1人。各市(区)教育局可根据所辖县(区、市)教育信息工作开展情况,择优推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2-3名先进工作者或优秀信息员。教育好新闻的推荐请在报送文件中列明信息标题和刊发日期、所属栏目(书面载体、厅网站相关栏目)即可。
(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在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综合各地、各单位教育信息工作情况,按照专家组联评、委厅研究的程序进行评选、表彰。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在推荐过程中,应注重推荐对象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同时,要着眼基层,重视推荐一线工作的信息员。
(二)各地、各单位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据评选条件,严格审核。在推荐过程中,要把挖掘典型、表彰典型和宣传典型结合起来,激励广大信息工作者切实做好教育信息工作,更好地为推动新时期我省教育事业的发展服务。
(三)各地、各单位务于10月30日(星期二)前将申报表(见附件)和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办公室。推荐材料要求事迹突出,真实准确、文字生动凝练,字数在1500字以内。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联系人:尚卫锋 黄晓青
电 话:029-88668906 88668907 88668904(传真)
邮 箱:bgs@snedu.gov.cn
附件:
1.
2012年度全省教育系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
2012年度全省教育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3.
2012年度全省教育系统信息工作优秀信息员申报表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陕西省教育厅
2012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