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高等学校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意见

关于建立高等学校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意见

时间: 2011-12-19 00:00 |来源:
ztfd.png ztsx.png ztzc.png

各高等学校: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9号)精神,落实省政府领导关于建立高校新闻发言人制度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高等学校新闻发布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使之规范化、制度化,为高等学校改革发展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现就建立高等学校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新闻发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高校新闻发布工作
      (一)新闻发布是党的宣传思想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关系国家长治久安。高等院校是思想、文化、科技资源和各类人才的聚集地,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高等学校要进一步提高对宣传思想工作重要战略地位的认识,把握形势,把握导向,把握规律,进一步增强做好教育宣传工作的责任感与使命感,积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完善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和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
      (二)教育事关千家万户,涉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重要民生领域。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了全面实施教育规划纲要、加快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历史新阶段,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正处于十分难得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全社会对教育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的关注度、敏感度空前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期望值日益提高,对教育改革发展新思路、新政策、新举措的权威信息需求空前增强。高等学校要深化政务校务公开,及时准确宣传教育政策,客观理性分析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有效疏导公众情绪,确保我省高等教育事业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三)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健全新闻发布制度,深入解读教育政策,大力宣传教育成就,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创新宣传活动,有效引导社会舆论,以多种形式指导和支持各地各校开展教育宣传工作,初步形成了教育宣传工作的合力,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满意度逐渐提高,教育舆论环境逐步改善。同时,新兴媒体迅猛发展,手机短信、手机报、博客、微博等各种新型传播手段和载体不断出现,信息传播日益快速便捷,这使得教育信息舆情更加多元,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任务更加繁重。高等学校要通过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掌握教育新闻宣传工作的新知识新本领,加强研究分析新兴媒体的特点和舆论引导的规律,牢牢把握教育新闻宣传工作的主动权。
      (四)建立高校新闻发言人制度,是树立高校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途径,是应对突发事件维护学校声誉的重要手段,有利于高校内聚人气,积蓄发展合力;有利于高校外树形象,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有利于促进校务公开,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新闻发布工作机构
      (五)高等学校要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的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新闻办公室,负责学校新闻发布工作的组织实施。要做到教育新闻发布有工作计划,有经费投入,有制度保障,有检查落实。各高校要根据有关法规规章和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新闻发布、新闻稿件审核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重大主题宣传、重点活动报道、突发事件发布、舆情收集反馈、失实信息澄清等教育新闻宣传工作机制,逐步实现新闻发布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六)各高校要切实加强对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工作的组织领导,为新闻发言人积极开展工作创造宽松的环境。要安排专项经费,保证新闻发布工作的运转需要。要安排新闻发言人参加本校党委会和校务会,参加其他与新闻发布内容有关的会议,并参与相关工作,以便了解和掌握全面情况,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新闻中心统筹、协调、指导全省高校新闻发布工作。
      三、建立高校新闻发言人队伍 
      (七)各高校要设立新闻发言人,新闻发布任务比较重的高校要逐步设立专职新闻发言人。要注意挑选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高、精通业务、具备一定新闻发布和新闻宣传专业知识的负责同志作为新闻发言人,承担新闻发布工作。
      (八)新闻发言人经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并由学校党委发文任命。
      (九)高校新闻发言人职责包括:制订新闻发布计划,统筹安排重大新闻发布活动,向媒体发布重要新闻;接受和安排记者采访;了解掌握新闻媒体对新闻发布活动的报道情况,并对新闻发布效果及时进行评估、分析和反馈等。
      (十)新闻发言人要保持与新闻单位和媒体记者的良好沟通,建立起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协作关系,提高在新闻发布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中与记者打交道的能力。
      (十一)新闻发言人要按照法律法规授权及委托的发布权限发布信息。对于突发事件,要按照有关应急工作预案,组织实施新闻发布工作,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及负面不实报道,要迅速启动应急和快速反应机制,把握新闻发布的主导权,第一时间发出声音,表明态度,澄清事实,减小负面报道的影响及连锁反应。
      (十二)新闻发言人要参与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掌握情况,并主动与上级宣传部门沟通,认真做好新闻发布准备工作,及时发布突发事件进展情况、采取的举措和公众防范措施。
      (十三)各高校党委宣传部要加强舆情监控,安排专人定期监控与本校相关的舆情,定期召开舆情研判会,对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协调有关部门一起作出分析预判,提出引导对策,统一答问口径。
      (十四)各高校要配备新闻发言人助理,协助新闻发言人做好新闻发布工作。如新闻发言人工作发生变动,应在一月内调整并上报,保证新闻发布工作的连续性。
      (十五)高校各院系、各部门均应安排相关负责同志担任新闻联络员,负责本单位新闻宣传的策划、组织工作。要加强对新闻发言人、新闻发言人助理和新闻联络员的培训,促进他们提高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要为新闻发言人参加各种校外培训提供必要的经费,不断提高新闻发言人应对媒体、引导舆论的能力。
      四、强化策划和管理,提升新闻发布工作水平
      (十六)新闻发布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很强,各高校一定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要根据有效利用新闻媒体、主动引导舆论的原则,认真策划和选择新闻发布的主题、内容、时机和形式。要通过跟踪、收集、分析境内外新闻媒体对本校工作的相关报道,及时研究对策,提高新闻发布的针对性和引导舆论的有效性,提高新闻发布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十七)要加强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新闻发布活动,加强舆论引导,加强典型宣传,创造良好舆论环境。要根据本校工作进展情况,精心选择新闻发布主题,适时举行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记者见面会、背景吹风会等多种形式的新闻发布活动,组织记者集体采访、单独采访,以新闻发言人的名义发布声明、谈话,答复记者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问询,通过学校网站发布新闻信息等。要根据新闻发布的内容、目的和要求,选择合适形式,主动引导舆论。
      (十八)建立重要信息核实机制。新闻发布的内容一般由学校各部门提出建议,报分管负责同志审定。涉及学校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政策法规、经济统计信息和涉及与师生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改革措施,以及突发性事件、事故、灾害的对外发布口径,须经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审定。涉及重要数据的发布,要经学校统计部门审核。新闻发布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不得违反事实,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十九)做好新闻发布和新闻发布会的报道组织工作。除有特殊安排外,高校新闻发布会原则上应主动向新闻记者开放。
      请各高校于2011年12月20日前,将本校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言人助理备案登记表及新闻发布工作机构备案登记表(见附件1、2、3)报省委教育工委宣教处。
      联系人:王世娟、冯丽
      电  话:029—85582584 
      传  真:029—85582599
      邮  箱:jgwxjc@163.com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中共陕西省委对外宣传办公室
陕 西 省 教 育 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2011年12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