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西安欧亚学院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 索引号 ] 11610000741297059L/2025-0036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省教育厅 [ 发文日期 ] 2025-12-1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号 ] 陕教函〔2025〕1105号
[ 名称 ]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西安欧亚学院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西安欧亚学院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时间: 2025-12-22 17:3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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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欧亚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西安欧亚学院变更举办者的批复》(教发函〔2025〕450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校举办者由“胡建波、杨建龙等”变更为“陕西雅盛科教投资有限公司”。

二、你校举办者要依法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加大办学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三、你校要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办学公益属性,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日常管理,促进内涵发展、高质量发展。

此复。

陕西省教育厅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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