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大力培养大国工匠、能工巧匠、高技能人才,推进以赛为媒、以赛促融,助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函〔2024〕5号),省教育厅决定举办2025年陕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项和赛点基本情况
2025年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共设置赛项164项,其中,高职设置赛项104项(详见附件3)、赛点24个(详见附件4);中职设置赛项60项、赛点31个(详见附件5)。参赛队伍数量超过6支的赛项,按比例设置“金银铜”奖。为确保比赛质量和奖项含金量,决定将参赛队数量在3-5支之间的赛项,设置为交流选拔赛,交流选拔赛只排名不设获奖等次,按成绩由高至低排序,作为推荐参加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依据。
二、参赛要求
(一)参赛资格。中职组、高职组参赛队可含陕西省内职业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或毕业三年内在企业任职的本校毕业生(以报名时间为准)。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本校毕业证及在企业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劳务合同。五年制高职学生报名参赛的,一至三年级(含三年级)学生参加中职组比赛,四、五年级学生参加高职组比赛。凡在校学习期间获得过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金奖的学生,不能再参加相应赛道的同一组别比赛。
(二)组队要求。所有赛项均为学生团体赛,每支参赛队伍不超过4人,不得跨校组队。中职组比赛统筹考虑赛点承办能力、各地专业布局和学校专业设置情况,依据前期征集参赛队预报名情况,实行限额申报(详见附件7),同时每校每赛项参赛队不超过1支。高职组以学校为单位报名,每校每赛项参赛队不超过1支。
(三)指导教师。各参赛队可配指导教师,每队限报2名指导教师,参赛队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
三、奖项设置
以赛项实际参赛队总数为基数,设置10%比例的金奖(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按金奖数量1:1设置平行组,每个平行组分别按照15%、30%比例确定银奖、铜奖数量(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平行组名次确定后,裁判长组织所有平行组评分裁判通过观看比赛原始录像,对各平行组前两名进行集中打分复评,确定推荐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参赛资格。
四、参赛项目
(一)项目内容。参赛队伍根据赛项设置,结合专业要求,围绕生产、管理、服务一线岗位实际需求和实践要求,立足技能创新,自主确定参赛项目名称,自主设计参赛项目内容,自主选择参赛设备。
(二)项目呈现。参赛队伍依据项目任务,按团队成员分工,同步进行技能操作和现场讲解。技能操作重点展示专业技能熟练程度、规范程度以及解决技术难题的创新能力,现场讲解主要介绍总体思路、技能要点、主要成果、项目创新等。比赛时长由各参赛队伍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确定,不超过1小时,在技能操作的同时,对关键技术环节安排适当讲解。
(三)项目要求。参赛项目须符合职业岗位要求,操作规范、安全。不得含有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产权或物权。参赛项目如有涉密内容,参赛前须进行脱密处理。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评分要素。所有赛项统一评分标准。主要从技能水平、职业素养、应用价值、团队合作、创新创意等五个方面,按权重对参赛队伍做整体评价(详见附件6)。
(五)其他要求。各赛项参赛队在比赛期间均不得泄露地区、学校名称以及个人姓名,一经发现取消参赛队成绩。
五、组织工作
陕西省教育厅成立陕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赛执委会”,详见附件1),执行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陕西省大赛办”,详见附件2),陕西省大赛办设在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落实大赛执委会有关安排、大赛具体组织实施等工作。
(一)时间要求
中职组赛点在4月13日前完成所有赛项比赛,高职组赛点在4月30日前完成所有赛项比赛。各赛项具体日程安排经过大赛办审核后予以公布。
(二)大赛报名
高职组各参赛院校根据赛点通知,通过陕西省高职技能大赛管理平台(http://219.145.104.249:8081/)完成报名。各赛点做好报名审核工作。
中职组各地市参赛队在各市赛基础上,以市为单位报名,韩城市、神木市和府谷县分别纳入渭南市、榆林市报名序列;省属学校经校赛选拔后直接报名。各市(区)、各学校根据赛点通知,通过大赛管理平台(http://vte.sneducloud.com)完成网上报名。各赛点做好报名审核工作。
(三)赛点工作
各赛点须成立赛事组织工作委员会,赛项执行委员会、裁判组和监督组(仲裁组)。建立中高职联动办赛工作机制,指定部分办学水平较高、办赛经验丰富且专业对口的高职院校派出专门团队,全程指导中职赛点赛事组织、国赛选手集训等工作,省教育厅将对指导高职院校进行考核。对口指导高职院校名单详见附件8。
1.赛事组织工作委员会由院校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教务、财务、学管、后勤、宣传、安保等部门和相关院系参与组成,统筹负责赛点赛事组织。各赛项执行委员会具体负责赛项竞赛筹备、组织等工作。
2.赛项裁判组负责赛项评审工作,裁判组组长负责裁判的统筹协调工作。高职组组长和中职组组长由陕西省大赛办从省赛裁判库中抽取,成员由省内外具备大赛执裁经验的教师组成。原则上赛点和参赛院校教师不得担任竞赛裁判。
3.赛项监督组(仲裁组)由3人组成,全程监督仲裁各赛点赛事组织和裁判执裁工作。高职组组长由陕西省大赛办委派,承办院校指定1名纪检干部担任监督员,另一名成员由省赛专家库抽取产生;中职组组长由陕西省大赛办委派,相关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委派监督员1名,有赛项承办任务的省属学校指定纪检干部担任监督员,另一名成员由相关指导的高职院校委派。
4.赛点学校应严守工作纪律,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办赛。赛点学校应对比赛全程进行录像,鼓励有条件的赛点学校进行比赛直播。赛点学校应为参赛队领队及指导教师提供休息室。
5.省教育厅根据工作实际,择机前往有关赛点学校巡查督导。
(四)材料报送
1.各赛点将赛事组织工作委员会、赛项竞赛委员会、赛点竞赛日程安排等材料(加盖承办单位公章的PDF及WORD电子版)在3月18日前报送至陕西省大赛办,高职组发送至jkyht527177@163.com,中职组发送至sxjytdsb0814@163.com。经审核批准后,赛点方可开展相关工作。
2.承担对口指导任务的高职院校于3月19日前将指导团队负责人、监督仲裁人员信息(见附件9,加盖公章的PDF文件及Word文档)发送至中职组邮箱。
3.各赛项竞赛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将由大赛办向参赛院校统一公布。
4.各赛点要在赛项比赛结束后1天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大赛成绩PDF及WORD电子版发送至中高职组指定邮箱。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大赛工作费用由各赛点承担,主要包含比赛设施配备、耗材、裁判等费用。
2.各赛点应保证比赛期间参赛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3.省教育厅将通报表彰大赛获奖选手。各市(区)、各职业院校应采取多种形式,对获奖学校及师生给予表彰奖励。
4.各市(区)、各职业院校要认真举办市赛、校赛,积极参加和承办省赛。省教育厅将各市(区)举办市赛情况纳入重点观测指标,对于未举办市赛的市(区)原则上不得申报省赛赛点,市赛举办情况将作为职业教育财政资金分配重要因素之一。
联系人及电话:
1.陕西省大赛办
韩韬(高职) 罗明(中职) 029-85370526
2.大赛管理平台
罗明(中职) 029-85370526
王征(高职) 029-33152016
3.邮箱
高职组 jkyht527177@163.com
中职组 sxjytdsb0814@163.com
附件:
1. 2025年陕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行委员会名单
2. 2025年陕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行委员会办公室人员名单
3. 2025年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及承办院校名单
4. 2025年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点联系人
5. 2025年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设赛方向及承办学校名单
6. 2025年陕西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评分要素
7. 2025年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参赛名额分配表
8. 2025年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赛点对口指导单位名单
9. 2025年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赛点对口指导团队负责人、监督仲裁人员推荐表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