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陕西省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2025年度)》的通知

[ 索引号 ] 11610000741297059L/2025-0005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省教育厅 [ 发文日期 ] 2025-03-0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号 ] 陕教组秘〔2025〕3号
[ 名称 ] 关于公布《陕西省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2025年度)》的通知

关于公布《陕西省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2025年度)》的通知

时间: 2025-03-05 15:4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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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厅属单位:

根据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开展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减负专项工作办公室《关于细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举措的通知》要求,经研究,现将《陕西省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2025年度)》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夯实主体责任。各地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管理,细化政策措施,依据省级准入标准及白名单,结合各地实际,严格区分无关教育教学的社会事务与必要的教育教学活动,确保教师非教学任务负担明显减轻。要尽快完成本年度本级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修订工作,突显白名单制度的刚性和可操作性。从2025年起,各地应于每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向社会公布年度进校园事项白名单并报上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备案。

二、确保取得实效。各地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社会事务进校园统筹管理职责,督促落实审批申报制度,指导做好进校园活动的统一规划,强化统筹协调,严格组织实施,对未列入白名单的事项严禁进入校园。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监督评价机制,采取监测、举报、核查、通报、约谈、曝光等方式,常态化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工作,进一步加大督促力度,强化源头把关、过程监管、追责问责,形成社会事务进校园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省教育厅将通过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对各地、各单位落实情况加强跟踪,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落实。

联系人:周淼  肖越

联系电话:029-88668929

电子邮箱:sxsfsxt@126.com

附件:

1. 陕西省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2025年度)

2. 陕西省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 准入标准

3. 陕西省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审批报备程序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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