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11610000741297059L/2023-0044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省教育厅 [ 发文日期 ] 2023-11-0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号 ] 陕教基二办〔2023〕20号
[ 名称 ]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3-11-08 10:3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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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
      为做好我省2024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具有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籍的高三年级在校学生,2024届以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以及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毕业生。
      二、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
      1. 考试科目:物理、化学、生物。
      2. 考试时间:2024年3月、4月。
      3. 准考证号:考生报名时准考证号统一使用省考试管理中心公布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号。
      三、考试试题
      1. 考试试题(包括评分卡、评分细则)由省教育厅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组织学科专家,依据课程标准并结合我省实际统一命制。物理、化学、生物3科各命制6道实验操作试题供学生抽签选择。其中,各学科的试题六分为A和B两种操作方法(即A为常规实验操作,B为数字化实验操作),数字化实验操作试点县(区)选用B数字化实验操作。
      2. 考试试题发放事宜,请各市(区)考试主管部门2024年1月22日后联系陕西省教育厅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3. 实验操作考试的准考证、登记卡和试题、评分细则、评分卡由省教育厅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负责制作,由各市(区)指导辖区内各县(区)根据考生人数印制。
      四、考试办法
      此次考试对象均为非新高考学生,具体考试办法仍参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中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陕教基〔2008〕45号)执行。
      五、考试工作总结
      考试结束后,各市(区)教育局要及时总结全市(区)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包括考生人数、组织领导、具体做法、主要经验、存在问题、改进意见和建议),将工作总结和考试质量分析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省教育厅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六、考试成绩的报送
      考试成绩的报送事宜另行通知。
      七、考试费用
      实验操作考试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不得向考生收取考试费用。
      八、其他要求
      1. 本次实验操作考试将继续开展数字化实验操作考试试点,各市(区)试点县(区)不得少于本辖区县区总数的50%。请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2024年陕西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数字化实验操作试题选用工作方案》(附件1)做好相关工作。于2023年12月20日(星期三)前将试点县(区)《2024年陕西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数字化实验试点县(区)申报表》(附件2)报省教育厅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备案
      2. 请各市(区)按照本通知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好2024年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并于2023年11月24日(星期五)前将《2024年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3)电子版报送省教育厅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
      寇斐(基教二处)029-88668681
      张瑶(装备中心)029-88661867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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