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 索引号 ] 11610000741297059L/2023-0027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省教育厅 [ 发文日期 ] 2023-07-0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号 ] 陕教高办〔2023〕22号
[ 名称 ]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时间: 2023-07-07 16:2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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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14号),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本科层次职业学校、高职院校以及独立建制的成人高校。
      二、报送方式与内容
      数据报送采取网络填报与纸质函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填报
      1. 报送内容。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调查制度》要求报送9个报表报相关数据。其中,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和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报送7个基表,高职高专院校、独立建制的成人高等学校报送基表一、二、三、七。各报表表样、检测软件、填报说明及相关帮助文件可在“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统计系统”,网址http://systj.buct.edu.cn:81)下载。
      2. 报送流程
      (1)请各高校下载“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检测系统”(单机版Ver2023),对报送数据进行检测,经检测无误后形成上报数据,登录“信息统计系统”报送数据;
      (2)省教育厅从网上审核各高校上报数据,审核通过后,各高校发送数据压缩包(.ZIP)文件至sysc@xaut.edu.cn备查。
      (二)纸质报送
      1. 报送内容。在网上报送成功后,使用系统打印功能,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和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打印基表二、三、六、七和综表一;高职高专院校、独立建制的成人高等学校打印基表二、三、七和综表二。所有报表要求主管实验室工作的校(院)长签字(章),并加盖学校公章。
      2. 报送流程。各高校网上报送数据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使用“信息统计系统”的“打印输出”项打印指定的报表(纸张为A3,一式一份),与上报省教育厅的公文一并报至西安理工大学实验室管理处。
      三、报送时间
      各高校须在9月1日至10月13日期间登录信息统计系统完成数据网络报送工作,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1月5日。
      四、注意事项
      1. 各高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防范和惩治教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教发厅函〔2020〕49号)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各方责任,严格依法统计。
      2. 各高校要认真阅读上报格式要求和填表说明,及时更新2023年度最新检测软件。
      3. 各高校要加强对本校数据报送工作人员的培训,并尽可能保持每年数据报送人员队伍的稳定性。
      4. 为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高校7月20日前登录“信息统计系统”更新高校联系人信息,并将《陕西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电子版发至sysc@xaut.edu.cn。
      5. 为加强联系与技术交流,请各校上报人员加入陕西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QQ群:115206272(普通本科高校、独立学院群)、260623168(高职高专、成人高校群)。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联系人:马飞跃
      电话:029-88668917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联系人:唐婷
      电话:029-88668837
      西安理工大学实验室管理处联系人:白慧、张烨
      电话:029-82312759    邮箱:sysc@xaut.edu.cn
      报送地址: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西安理工大学实验室管理处(综合一楼221室)
      邮政编码:710048
         
      
附件:   陕西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联系人信息表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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