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精神,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高校教师队伍,推动我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厅决定继续开展第二批“陕西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标
通过创建“陕西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组织引导全省广大高校教师和科研工作者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心有大我、至诚报国,教书育人、敢为人先,淡泊名利、甘于奉献,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融入国家和全省改革改革发展的伟大事业之中、融入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奋斗之中,培养造就一批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高校教师队伍,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谱写新时代陕西教育事业新篇章贡献力量。
二、基本条件
各高校按照《“陕西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办法》(陕教师办〔2022〕15 号)规定执行。
三、范围指标
全省各高校(含部属高校、军队院校)均可按照条件申报。2023年计划创建“陕西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30个。“双一流”“双高计划”院校2个/校,其他高校1个/校,无符合团队创建条件的高校可放弃申报。
四、创建程序
1.各高校按照“陕西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基本条件和创建要求,制定本校工作安排、实施措施、奖励办法等,因地制宜开展创建活动。
2.各高校按照自主申报、基层(学院、系部)推荐、学校遴选、学校党委审定、校内公示等程序,择优向我厅提出认定申请。
3.省教育厅委托相关组织和专家,采取材料审核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陕西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进行评定。
五、材料报送
1.推荐公文。各高校报送推荐公文,并附《陕西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汇总表》(附件1),一式一份。
2.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新申报团队填写《陕西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附件2)。
3.支撑材料。包括事迹报告2000字、反映代表性成果、重要业绩的印证材料等,单独装订,一式一份。
4.电子材料。需提交以上材料电子版,并提供反映团队工作学习活动情况的照片3-5张等。(汇总表Excel格式,申报表及支撑材料为Word格式,照片JPG格式)
纸质申报资料装档案袋,贴申报表封面复印件。电子材料打包命名“学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资料”,报送至指定邮箱。各高校请于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逾期不再受理。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各高校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组织开展好“陕西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制定方案,广泛动员,认真遴选,加大宣传。
2.加大宣传奖励力度。省教育厅将在重大教育改革试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中,把国家级和省级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情况作为重要观测指标之一;会同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对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突出业绩、先进事迹进行专题宣传报道;团队成员在申报省级及以上人才支持计划、教学名师、优秀教师、教书育人楷模、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工作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各高校要结合现有科研计划和人才计划,在拓展发展通道、承担科研任务、提供保障条件、加大激励力度等方面对团队及成员给予重点支持。
3.严格遵守创建要求。各高校要按照创建程序严格开展,切实维护创建工作严肃性、权威性。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对未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推荐对象资格,并取消学校推荐指标,不得递补或重报。
联系人:沈丹丹;电话:029—88668929
电子邮箱:522704200@qq.com
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