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命名“陕西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的通知

[ 索引号 ] 11610000741297059L/2023-0001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省教育厅 [ 发文日期 ] 2022-12-2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号 ] 陕教函〔2022〕1395号
[ 名称 ] 陕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命名“陕西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命名“陕西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的通知

时间: 2023-01-06 09:4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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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设区市教育局、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西安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杨凌示范区教育局、公安局,韩城市教育局、司法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厅属中等职业学校,委厅有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及我省规划要求,省教育厅、省委普法办、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部门联合开展了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创建工作。经各单位推荐申报、专家评审和评前评后公示等环节,决定命名商洛市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神木市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西北政法大学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4个基地为“陕西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现予以公布。
      希望被命名的实践基地充分发挥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在现有基础上不断提档升级、丰富内涵,继续探索深化青少年法治实践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为推进全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做出更大的贡献。
      
陕西省教育厅
中共陕西省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陕西省公安厅
陕西省司法厅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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