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健康驿站建设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

[ 索引号 ] 11610000741297059L/2022-0054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省教育厅 [ 发文日期 ] 2022-12-2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号 ] 陕教体办〔2022〕31号
[ 名称 ]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健康驿站建设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健康驿站建设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

时间: 2022-12-26 16:45 |来源:
ztfd.png ztsx.png ztzc.png
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健康驿站建设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2〕4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进一步做好高校健康驿站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快建设。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到建设健康驿站是科学有效应对当前新冠病毒传播形势、进一步优化调整隔离方式,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教育教学工作影响,最大程度保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大举措。各高校主要领导要提高认识,组建健康驿站专班,加快建设投用,在站总床位数建议按照不低于15个床位/每千名学生进行储备,可以根据实际和需要动态调配。
      二、加强管理,有序运行。各高校要建立完善学校健康驿站建设管理和运行工作方案,加强校地协同,强化制度建设、经费支持、人员配备、物资储备、应急处置和风险控制,及时协调解决管理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确保按照教育部要求的2023年1月8日前实现床位数、医护人员数、发热诊疗点设置、专业救治绿色通道建立、药品等防疫物资储备、基础疾病学生登记机制、学生心理健康登记机制、转运车辆等关键核心指标全部基本达标,确保健康驿站作用发挥,以贴心暖心赢得师生放心舒心。
      三、以点带面,保障健康。截至12月24日,我省还有12所高校未建设健康驿站,目前,省上也建立了日报制度。未完成任务的高校要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按时保质完成健康驿站建设。已完成建设任务的高校要充分发挥健康驿站、校医院广大师生健康管理中心作用,合理分工,明确职责,把健康监测、健康预警、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等一揽子健康促进政策和工作融会贯通,真正帮助每名师生都成为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为推动健康学校、健康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健康驿站建设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12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