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陕西省特殊教育示范学校复验评估结果的通知

[ 索引号 ] 11610000741297059L/2022-0052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省教育厅 [ 发文日期 ] 2022-12-0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号 ] 陕教基二办〔2022〕25号
[ 名称 ] 关于公布陕西省特殊教育示范学校复验评估结果的通知

关于公布陕西省特殊教育示范学校复验评估结果的通知

时间: 2022-12-06 17:2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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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
      为贯彻落实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加强特殊教育骨干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关于对陕西省特殊教育示范学校进行复验的通知》(陕教基二〔2016〕5号)和《陕西省特殊教育示范学校评估标准》,经专家组评估,省教育厅研究,认定西安市盲哑学校、延安市特殊教育学校和商洛市特殊教育学校复验合格。
      希望通过复验的学校,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带动本地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各市教育局要加强对省级特殊教育示范学校的创建和管理,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持续改善办学条件,推进学校内涵发展,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努力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良好的教育服务。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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