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2022年度陕西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审计项目的通知

[ 索引号 ] 11610000741297059L/2022-0043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省教育厅 [ 发文日期 ] 2022-10-19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号 ] 陕教财办〔2022〕46号
[ 名称 ]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2022年度陕西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审计项目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2022年度陕西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审计项目的通知

时间: 2022-10-19 15:5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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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各高等学校:
      近年来,省属各高校积极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在质量提升、队伍建设、内容拓展等方面进行了积极实践。为进一步推动内审工作发展,弘扬先进,推广经验,营造教育内审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2年度陕西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审计项目的评选活动,现就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分类及范围
      (一)先进集体。省属高等学校(含公办、民办本科及高职院校)中独立审计部门或承担审计职能的部门。
      (二)先进个人(各单位限报1人)。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人员,不包含其他单位兼职审计人员。
      (三)优秀审计项目(每人限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一个主审)。由参评单位在2022年1月至2022年11月期间直接实施完毕,并已完成立卷归档的财务、工程、经济责任或其他审计项目,不包含外部委托项目。
      二、评选原则
      (一)评选标准、评选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二)评选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坚持以绩效为主要参考。
      (三)评选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结合日常工作,进行综合评比。
      (四)评选先进个人坚持以一线审计骨干人员为主。
      (五)评选过程中注重对先进事迹的收集和验证。
      三、评选条件
      (一)内部审计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能够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审计法规、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审计廉政纪律。
      2. 内部审计机构独立设置,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合理;所在部门、单位制定了完善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3. 所在单位、部门近3年未发生重大经济违法犯罪案件,下级单位近3年未发生重大经济违法犯罪案件,内审工作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4. 内审工作在促进单位依法经营、完善内控、防范风险、提高效益、严肃财经纪律和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取得突出成绩。
      5. 内审工作在审计理念、方式方法、审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并注重创新经验总结和理论的探索。
      6. 注重加强内审人员的培训教育,重视相关职称的考评。
      7. 审计业务管理科学规范,审计程序依法、合规,审计档案管理规范。
      8. 积极配合上级机关对教育内审工作的统筹规划,能按照要求,按时上报有关工作的计划安排、统计报表、审计结果报告等。
      9. 注重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在运用计算机技术开展审计工作方面积极采取措施,并取得较好成效。
      (二)内部审计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政治理论,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2. 热爱内部审计事业,工作积极,忠于职守,开拓进取。积极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勇于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努力完成各项审计工作任务,发挥内部审计的积极作用,并取得突出成绩。
      3. 强化审计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后续教育,有较强的业务能力。
      4.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团结同志,作风正派。
      5. 在评选的时间范围内从事内部审计工作2 年(含)以上。
      6. 积极参加上级机关教育内审工作项目,并在审计工作中表现突出。
      (三)内部审计优秀项目评选条件
      1. 审计工作全过程能严格按照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审计准则和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的规定进行。
      2. 审计结果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评价客观公正,处理处罚适当,建议切实可行。
      3. 审计揭露出较大违法违纪问题或违法犯罪案件线索,或者在效益审计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4. 审计结果得到较好采用并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四、评选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阶段。2022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各单位完成备选对象的遴选和推荐表的申报工作。
      (二)评审阶段。2022年11月中旬至11月下旬,省教育厅组织完成初审工作,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公示、表彰阶段。2022年12月中下旬,在教育厅网站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并印发表彰决定。
      五、评选上报材料及要求
      (一)评选上报材料
      1.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仅报送相应评选项目申报表。
      2. 优秀审计项目需报送申报表、审计报告复印件和审计整改报告的复印件。
      3. 先进个人和优秀审计项目应在各单位推荐前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厅。
      (二)报送要求
      1. 各单位应于2022年11月10日(星期四)前将申报表电子版(以“单位名称+申报项目类别”命名)发送至jytsjc@163.com,并将纸质版(一式两份)及审计报告、审计整改报告复印件报送至省教育厅财务处311办公室,逾期视为弃权。
      2. 上报材料中需要加盖单位公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不得用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公章代替。
      3. 附件电子版请在陕西教育审计群一(QQ群号:172535140)群文件中下载。
      联系人:曾经    李 旭 
      电话:029—88668627   85562950       
   
      附件:
      1.    陕西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先进集体申报表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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