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各高等学校:
近年来,省属各高校积极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在质量提升、队伍建设、内容拓展等方面进行了积极实践。为进一步推动内审工作发展,弘扬先进,推广经验,营造教育内审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2年度陕西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审计项目的评选活动,现就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分类及范围
(一)先进集体。省属高等学校(含公办、民办本科及高职院校)中独立审计部门或承担审计职能的部门。
(二)先进个人(各单位限报1人)。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人员,不包含其他单位兼职审计人员。
(三)优秀审计项目(每人限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一个主审)。由参评单位在2022年1月至2022年11月期间直接实施完毕,并已完成立卷归档的财务、工程、经济责任或其他审计项目,不包含外部委托项目。
二、评选原则
(一)评选标准、评选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二)评选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坚持以绩效为主要参考。
(三)评选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结合日常工作,进行综合评比。
(四)评选先进个人坚持以一线审计骨干人员为主。
(五)评选过程中注重对先进事迹的收集和验证。
三、评选条件
(一)内部审计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能够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审计法规、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审计廉政纪律。
2. 内部审计机构独立设置,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合理;所在部门、单位制定了完善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3. 所在单位、部门近3年未发生重大经济违法犯罪案件,下级单位近3年未发生重大经济违法犯罪案件,内审工作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4. 内审工作在促进单位依法经营、完善内控、防范风险、提高效益、严肃财经纪律和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取得突出成绩。
5. 内审工作在审计理念、方式方法、审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并注重创新经验总结和理论的探索。
6. 注重加强内审人员的培训教育,重视相关职称的考评。
7. 审计业务管理科学规范,审计程序依法、合规,审计档案管理规范。
8. 积极配合上级机关对教育内审工作的统筹规划,能按照要求,按时上报有关工作的计划安排、统计报表、审计结果报告等。
9. 注重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在运用计算机技术开展审计工作方面积极采取措施,并取得较好成效。
(二)内部审计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政治理论,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2. 热爱内部审计事业,工作积极,忠于职守,开拓进取。积极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勇于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努力完成各项审计工作任务,发挥内部审计的积极作用,并取得突出成绩。
3. 强化审计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后续教育,有较强的业务能力。
4.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团结同志,作风正派。
5. 在评选的时间范围内从事内部审计工作2 年(含)以上。
6. 积极参加上级机关教育内审工作项目,并在审计工作中表现突出。
(三)内部审计优秀项目评选条件
1. 审计工作全过程能严格按照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审计准则和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的规定进行。
2. 审计结果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评价客观公正,处理处罚适当,建议切实可行。
3. 审计揭露出较大违法违纪问题或违法犯罪案件线索,或者在效益审计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4. 审计结果得到较好采用并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四、评选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阶段。2022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各单位完成备选对象的遴选和推荐表的申报工作。
(二)评审阶段。2022年11月中旬至11月下旬,省教育厅组织完成初审工作,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公示、表彰阶段。2022年12月中下旬,在教育厅网站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并印发表彰决定。
五、评选上报材料及要求
(一)评选上报材料
1.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仅报送相应评选项目申报表。
2. 优秀审计项目需报送申报表、审计报告复印件和审计整改报告的复印件。
3. 先进个人和优秀审计项目应在各单位推荐前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厅。
(二)报送要求
1. 各单位应于2022年11月10日(星期四)前将申报表电子版(以“单位名称+申报项目类别”命名)发送至jytsjc@163.com,并将纸质版(一式两份)及审计报告、审计整改报告复印件报送至省教育厅财务处311办公室,逾期视为弃权。
2. 上报材料中需要加盖单位公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不得用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公章代替。
3. 附件电子版请在陕西教育审计群一(QQ群号:172535140)群文件中下载。
联系人:曾经 李 旭
电话:029—88668627 85562950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