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陕西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

[ 索引号 ] 11610000741297059L/2022-0041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省教育厅 [ 发文日期 ] 2022-10-1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号 ] 陕教高办〔2022〕32号
[ 名称 ]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陕西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陕西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

时间: 2022-10-11 17:5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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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精神,不断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和活力,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陕西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措施》(陕政办函〔2022〕80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将《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刻领会文件精神。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文件要义,确保《若干措施》顺利实施。《若干措施》是“十四五”期间我省为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设置的首份文件,对于更新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理念、转变教学方式、加强大学生创业服务与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二)认真落实文件要求。为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工程,《若干措施》在提能力、拓平台、优环境、强保障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创新举措。各高校要结合办学定位和资源特点,对照《若干措施》,对创新创业教育机制、教学资源及服务措施进行梳理、调整和规范。
      (三)切实加强内涵建设。要对照新时代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针对当代大学生的学习特点和教学规律,完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增强创新型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用性,突出特色,不断提高大学生创新和创业能力。
      联 系 人:刘天宇 杨国清    
      联系电话:029-88668916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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