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各高等学校,厅属中等职业学校,委厅有关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宪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走深走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2〕5号)要求,为组织开展好我省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今年12月底。
二、参与对象
小学、初中、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在校学生。
三、学习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任务,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教学体系,贯穿学讲宪法活动的全过程和各环节。
(二)深入开展宪法教育。着重宣传现行宪法施行四十年来党重视用宪法法律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国家发展进步的法治故事和案例。注重结合历史、国情、省情和行为养成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尊崇宪法的意识,进一步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
(三)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在宪法教育活动中增加民法典、教育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保护、劳动教育等方面的法律知识,积极组织开展教育法、《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等教育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的宣传解读,大力宣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认真做好国家安全、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疫情防控等相关法治宣传教育。
四、活动内容
(一)线上“宪法卫士”活动。普法网将于今年6月初上线“宪法卫士”专栏。各地各校要将行动计划与学生日常学习生活、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课外活动、志愿服务等统筹安排,确保学生参与率不低于60%,推动形成青少年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各市、县(区)教育局要指定专人负责活动组织,积极督促指导学校组织参与“宪法卫士”活动。学校要落实平台管理员,按照普法网上“活动指南”中的“学校组织流程”等相关要求组织好学校各年级、班级的线上学习活动。省教育厅将根据普法网上各地各学校的参与完成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并在活动结束后对参与率未达到要求的进行通报批评,对组织得力、学习效果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省属各中小学校(含中职)学生参与及完成情况将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法治板块指标,作为衡量各学校推进法治教育的重要依据。
(二)“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活动。2022年11月底,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总决赛,分为宪法法治知识竞赛和“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两个项目。各地各校要以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四十周年为契机,在广泛开展宪法法治学习教育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以宪法知识为主要内容,结合诚实守信、规则意识、文明素养、劳动教育、公共卫生、疫情防控、环境保护、未成年人保护、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应急管理、防范校园欺凌、禁毒和预防网络沉迷等内容,自行组织开展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初赛。各市教育局按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三个组别分别遴选出知识竞赛优秀学生各1人,“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优秀学生各1人(省属中职学校参加所在地教育局组织的遴选);各高校遴选推荐参加法治知识竞赛的优秀学生、参加“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的优秀学生各1人(本专科全日制在校生),并制作参赛视频(时长5-6分钟,将选手视频上传普法网参加“网络风采展示”)参加省级比赛。
省级比赛将分小学、初中、高中和高校四个组别,评选出法治知识竞赛优胜奖若干名,具体赛程赛制另行通知。省级比赛后将组成陕西省代表队参加全国总决赛。前期各地各校开展“宪法卫士”活动情况将作为省级比赛和全国总决赛的重要参考。
(三)学讲宪法“网络风采展示”活动。普法网将于2022年6月中旬开通学宪法、讲宪法“网络风采展示”平台。学校可以按活动细则(详见普法网)要求,推荐本校宪法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中的优胜选手通过平台参加活动。普法网将采用人工智能与专家评判相结合等方式,对参与学生的表现进行评价,并汇集各地活动数据,为省级教育部门遴选选手提供参考。学生也可以在完成“宪法卫士”行动计划达到相应要求后,自主通过平台开设的“个人通道”参与展示。
(四)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结合第九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教育部将于2022年12月上旬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活动将由教育部领导在主会场领读宪法部分条款,并通过网络视频同步直播的方式组织全国师生共同参与诵读。届时,我省也将设立分会场,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纪念活动(相关要求将另文通知)。
(五)“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根据全国普法办相关工作要求,将继续面向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深入宣传我国宪法的地位、作用和主要内容。具体要求将通过普法网适时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贯彻落实。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迎接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条件保障,健全工作机制,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及时了解并广泛参与,推动宪法教育全覆盖见实效。各地各校要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要加强统筹指导,科学规划活动方案,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和内容,将学讲宪法有关活动和中小学日常教学、课外活动、社会实践等有机融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增加学生、教师的负担。鼓励学校在青少年学生成人仪式、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法治实践教育作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重要内容,纳入中小学课后服务范围,推动学生每年接受不少于2课时的法治实践教育。要根据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贯彻落实。
(二)创新方式方法,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校要着力改革创新,深入探索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新途径、新方式,不断增强宪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协调沟通,与相关部门单位密切合作,推动形成多方协同推进宪法教育的格局。要充分运用普法网“学宪法 讲宪法”专栏中各类宪法教育资源。积极组织开展线上教师宪法法治教育培训,积极发动青少年学生参与“宪法卫士”2022年行动计划,积极调动广大干部师生参与“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推动形成青少年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
(三)做好经验总结,巩固学习成果。各地各学校要及时总结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中的优秀成果、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做好本地本校范围内的宣传推广,进一步强化和巩固学习成功。活动期间,欢迎各地各校向省教育厅网站报送开展活动的有关材料,全方位展示学习成果。对于活动组织有力、成效显著的,我厅将择优报送至教育部或通过公众号等平台进行推送,并在活动结束后对相关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四)其他要求及相关事宜
1.2022年6月10日(星期五)前,请各市各高校填写《2022年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联络回执表》(附件1)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传真至省教育厅政策法规法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sxxxfjxx@126.com,邮件标题统一为“xxx(单位全称)—2022年‘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联络回执表”。
2. 6月14日(星期二)前,请各市各高校联络员务必通过普法网注册本单位管理员账号,并加入“陕西教育普法”工作微信群(见附件1)。
3.9月23日(星期五)前,请各市各高校填写《2022年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推荐表》(附件2),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传真至教育厅政策法规法处,同时将演讲比赛参赛视频与推荐表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sxxxfjxx@126.com,邮件标题统一为“xxx(单位全称)—2022年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推荐表及参赛视频”。
4.2022年12月6日(星期一)前,请各市各高校报送本市本校的“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总结(工作进展、亮点及难点、典型案例或先进经验等)及2022年工作建议(盖章扫描版和word版)。活动总结材料及活动期间的宣传材料,报送至邮箱:sxxxfjxx@126.com,邮件标题统一为“xxx(单位全称)—2022年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总结或活动宣传材料”。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省教育厅政策法规与教育执法处联系。
联系人:王之见
电话:029—88668872
传真:029-88668884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