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

[ 索引号 ] 11610000741297059L/2021-0048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省教育厅 [ 发文日期 ] 2021-11-0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号 ] 陕教技办〔2021〕10号
[ 名称 ]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

时间: 2021-11-03 11: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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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高校:
      根据《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关于组织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经学校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厅务会审议和网上公示,决定立项建设38个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名单见附件,以下简称“工程中心”)。为了进一步做好工程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工程中心和依托高校要根据《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提出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凝练研究方向,明确工程中心的建设发展目标和任务,做好三年建设期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科学编制《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的建设任务书》(以下简称《建设任务书》)。
      《建设任务书》请登录陕西省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在线填写,登录账号和密码使用申报时的账号和密码。《建设任务书》须经专家论证,并填写论证意见。《建设任务书》(一式三份)经专家论证和依托高校审核后,于2021年11月25日前报省教育厅科技处。《建设任务书》经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将作为管理和评估的依据。
      二、各工程中心依托高校要按照《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整合资源,加大统筹和支持力度,落实场地、经费和保障激励措施,扎实做好工程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确保工程中心全面高质量地完成目标任务。
      三、各工程中心和依托高校要按照《建设任务书》,扎实推进工作,突出重点,形成特色,取得成效;要进一步深化科教融合,加强高水平队伍建设,培养具有创新创业能力的高水平工程化人才,为社会经济建设提供人才支撑;要根据国家和区域,特别是陕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为国家和陕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为秦创原的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联系人:秦天红    
      电话:029-88668959

      附件:  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立项建设名单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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