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 索引号 ] 11610000741297059L/2021-0040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省教育厅 [ 发文日期 ] 2021-09-2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号 ] 陕教〔2021〕156号
[ 名称 ]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时间: 2021-09-24 15:4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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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变更举办者的批复》(教发函〔2021〕113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院举办者由“西安理工大学、西安长峰科技产业集团公司、陕西博龙实业有限公司”变更为“西安理工大学、陕西博龙实业有限公司”。举办者变更后,学校名称、办学性质等不变。
      二、学院举办者要依法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加大办学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日常管理。
      三、学院要加强党的建设,坚持立德树人、公益属性、内涵发展。要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办学质量,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此复。
陕西省教育厅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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