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教育局,有关学校:
根据《陕西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实施办法》(陕教规范〔2019〕1号)中有关要求和程序,经组织专家实地查看验收,认为咸阳市教育局、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西安军需工业学校新建普通话水平测试站达到设置标准,具备开展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条件。经研究,同意你们设立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并开展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希望你们切实加强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测试员能力水平,强化服务意识,严肃测试纪律,规范测试行为,同时,积极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促进我省语言文字事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此复。
陕西省教育厅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