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咸阳市教育局等设立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的批复

[ 索引号 ] 11610000741297059L/2021-0021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省教育厅 [ 发文日期 ] 2021-06-0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号 ] 陕教〔2021〕87号
[ 名称 ]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咸阳市教育局等设立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的批复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咸阳市教育局等设立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的批复

时间: 2021-06-04 11:3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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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市教育局,有关学校:
    根据《陕西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实施办法》(陕教规范〔2019〕1号)中有关要求和程序,经组织专家实地查看验收,认为咸阳市教育局、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西安军需工业学校新建普通话水平测试站达到设置标准,具备开展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条件。经研究,同意你们设立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并开展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希望你们切实加强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测试员能力水平,强化服务意识,严肃测试纪律,规范测试行为,同时,积极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促进我省语言文字事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此复。
           陕西省教育厅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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