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有关高校、培训机构: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教师〔2013〕31号)和《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发〔2020〕5号)精神, 为认真总结评估2020年省级培训项目实施和执行情况,安排部署2021年省级教师培训工作,现就做好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2020年评估总结和2021年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2020年绩效自评工作
绩效自评是提升项目质量的重要环节,对绩效自评的考核结果将作为2021年培训任务分配的重要依据。各项目承办单位要认真做好2020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的评估总结工作,坚持客观、全面、准确的原则,重点总结项目目标完成情况、培训效果、主要成果、培训经验以及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等,认真填报《陕西省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1)。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参照2020年各培训机构项目申报材料对绩效自评报告进行评审。
二、2021年培训项目设置
结合我省教师培训的实际情况,2021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设置如下项目:
(一)普通高中新课程、新高考专题培训项目
通过对全省普通高中负责新高考管理人员和学科骨干教师、教研员进行培训,帮助他们全面认识、熟悉和把握新高考的具体要求,应对高考新的命题和新的挑战,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能力、教研能力,聚焦新教材、新课程、新高考,促进我省高中教育质量提升与均衡发展。
1. 新高考教育管理人员培训项目
(1)市县教育局基教科长研修项目
培训对象:全省市县教育局基教科长
培训人数:计划培训130人
培训期限:采用集中研修方式,5天
实施时间:2021年6月至2021年10月
(2)普通高中教研主任研修项目
培训对象:全省普通高中教研主任
培训人数:计划培训300人
培训期限:采用集中研修方式,5天
实施时间:2021年6月至2021年10月
(3)县区进校校长研修项目
培训对象:全省县区进校校长
培训人数:计划培训120人
培训期限:采用集中研修方式,5天
实施时间:2021年6月至2021年10月
(4)高中正、副校长研修项目
培训对象:全省高中正、副校长
培训人数:计划培训100人
培训期限:采用集中研修方式,5天
实施时间:2021年6月至2021年10月
(5)高中教务主任研修项目
培训对象:全省高中教务主任
培训人数:计划培训200人
培训期限:采用集中研修方式,5天
实施时间:2021年6月至2021年10月
2. 新高考学科骨干教师及教研员
培训对象:全省高中各学科骨干教师及教研员
培训人数:计划培训2300人
培训期限:采用集中研修方式,5天
实施时间:2021年6月至2021年10月
3. 高中理化生实验教师培训
培训对象:全省高中各学科教师
培训人数:计划培训600人
培训期限:采用集中研修方式,5天
实施时间:2021年6月至2021年10月
4. 高中骨干教师浸润式培训项目
培训对象:全省高中各学科骨干教师
培训人数:计划培训300人
培训期限:采用域外研修方式,10天
实施时间:2021年6月至2021年10月
(二)城乡教师学习共同体名师引领行动
通过对农村教师全员培训,以近年来我省在省、市、县三级骨干体系建设中涌现的“特级教师”“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以及一线优秀教师和有关高校专家,组建名师团队,通过名师示范课、专家点评、专题讲座、同课异构、互动交流等方式,面向农村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开展送教下乡工作,传播先进教育理念,展示有效教学方法,充分发挥专家的学术引领和名师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广大农村教师教学技能和业务水平的全面提升。由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委托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采取招标或邀标方式,遴选当地师范院校或培训机构承办。
培训对象:全省农村初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
培训人数:计划培训29200人。根据本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实际申报培训人数,由专家评审确定各市(区)培训人数。
培训期限:采取“2+1”天(2天集中培训,1天校本研修),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18个学时。
实施时间:2021年6月至2021年10月。
(三)专题培训
通过开展专题培训,帮助参训学员总结经验,探索规律,进一步提升专业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促进参训学员的专业发展。
1. 幼儿园骨干保育员培训
培训对象:全省幼儿园骨干保育员
培训人数:计划培训100人
培训期限:采用集中研修方式,5天
实施时间:2021年6月至2021年10月
2. 省级督学培训
培训对象:省级督学
培训人数:计划培训100人
培训期限:采用集中培训方式,5天
实施时间:2021年6月至2021年10月
3. 学校安全培训
培训对象:全省中小学、幼儿园负责学校安全的副校长、副园长
培训人数:计划培训200人(其中中小学100人、幼儿园100人)
培训期限:采用集中研修方式,5天
实施时间:2021年6月至2021年10月
4. STEM种子教师培训
培训对象:全省STEM种子教师
培训人数:计划培训150人
培训期限:采用集中研修方式,5天
实施时间:2021年6月至2021年10月
5. 家庭教育指导骨干教师
培训对象:全省家庭教育骨干指导教师
培训人数:计划培训200人
培训期限:采用集中研修方式,5天
实施时间:2021年6月至2021年10月
6. 中小学思政及法治教育教师培训
培训对象:全省中小学思政骨干教师及法治教育教师
培训人数:计划培训200人(其中中学100人、小学100人)
培训期限:采用集中研修方式,7天
实施时间:2021年6月至2021年10月
7.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培训
培训对象:全省中小学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
培训人数:计划培训500人(其中中学200人、小学300人)
培训期限:采用集中研修方式,7天
实施时间:2021年6月至2021年10月
8. 培训管理者高级研修项目
培训对象:全省教师培训机构负责培训工作的培训者
培训人数:计划培训150人
培训期限:采用域外研修方式,7天
实施时间:2021年6月至2021年10月
9. 中小学骨干教研员培训
培训对象:全省骨干教研员
培训人数:计划培训100人
培训期限:采用集中研修方式,3天
实施时间:2021年6月至2021年10月
10. 特殊教育(随班就读)骨干教师培训
培训对象:全省特殊教育学校骨干教师
培训人数:计划培训100人
培训期限:采用集中研修方式,7天
实施时间:2021年6月至2021年10月
(四)中小学校园长及教育系统行政管理人员提升计划
通过对全省中小学幼儿校园长进行培训,提高校园长的职业精神和领导与管理能力,促进其专业化发展,为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建立和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与现代幼儿园制度,提供校园长人才保障。通过对高中校长进行培训,帮助校长深刻领会、充分认识推进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和全面深化课程改革、高考综合改革的重大意义、总体思路和目标要求,准确把握新高考、新课程、新标准,促进教、考、招有机衔接,推动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全面提升全省普通高中教育质量。通过对市县教育局长进行培训,帮助参训局长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引领区域教育改革发展能力和教育管理专业能力水平。
校园长及教育系统行政管理人员提升计划总体分为校园长高级研修项目,学校教务主任高级研修项目、市县教育局局长、科长高级研修项目,校园长送培到市县项目等。
1. 校园长高级研修项目
(1)幼儿园园长高级研修项目
培训对象:全省幼儿园现任正、副园长
培训人数:计划培训300人
培训期限:采用8天省内,7天域外研修方式,15天
实施时间:2021年6月至2021年10月
(2)高中校长高级研修项目
培训对象:全省高中现任正、副校长
培训人数:计划培训200人
培训期限:采用8天省内,7天域外研修方式,15天
实施时间:2021年6月至2021年10月
(3)高中校长浸润式培训项目
培训对象:全省高中现任正、副校长
培训人数:计划培训100人
培训期限:采用域外研修方式,10天
实施时间:2021年6月至2021年10月
(4)初中校长高级研修项目
培训对象:全省初中现任正、副校长
培训人数:计划培训350人
培训期限:采用8天省内,7天域外研修方式,15天
实施时间:2021年6月至2021年10月
(5)小学校长高级研修项目
培训对象:全省小学现任正、副校长
培训人数:计划培训400人
培训期限:采用8天省内,7天域外研修方式,15天
实施时间:2021年6月至2021年10月
2. 学校教务主任高级研修项目
(1)高中教务主任高级研修项目
培训对象:全省普通高中分管教务工作的现任教务主任
培训人数:计划培训200人
培训期限:采用8天省内,7天域外研修方式,15天
实施时间:2021年6月至2021年10月
(2)初中教务主任高级研修项目
培训对象:全省普通初中分管教务工作的现任教务主任
培训人数:计划培训200人
培训期限:采用8天省内,7天域外研修方式,15天
实施时间:2021年6月至2021年10月
3. 普通高中新课程、新高考、新评价管理者高级研修班
培训对象:市县教育局正副局长,含开发区、高新区教育局
培训人数:计划培训120人
培训期限:采用5天省内,7天域外研修方式,12天
实施时间:2021年6月至2021年10月
4. 校园长送培到县项目
(1)幼儿园园长送培到市县项目
培训对象:项目市(县)幼儿园正、副园长
培训人数:计划培训300人
培训期限:集中培训2天
实施时间:2021年6月至2021年10月
(2)中小学校长送培到县项目
培训对象:项目市(县)中小学正副校长
培训人数:计划培训300人
培训期限:集中培训2天
实施时间:2021年6月至2021年10月
三、2021年项目申报程序
(一)单位申报。6月15日前,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培训机构根据文件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认真研制项目实施方案,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6)。
(二)组织评审。省教育厅组织有关专家对2020年绩效自评报告和2021年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项目任务。
(三)下达计划。省教育厅正式下达项目培训计划。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申报。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培训机构和高等院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2020年培训项目绩效自评和2021年省级项目申报工作,立足本地区教育发展现状和实际,结合本单位教师培训工作的学科优势和特点,精心设计申报项目的实施方案。
(二)确保培训质量。各申报单位在设计2021年项目方案时,应突出培训需求,优化课程结构,注重专家团队的质量与构成比例,实施精准培训。在培训内容方面进一步突出实践性课程和聚焦高中新教材新课改新高考,在培训方式上不断探索并推进培训模式的创新,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凸显项目特色。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城乡教师学习共同体—名师引领行动,由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实施。
2.申报“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应为具有3年以上承担相关培训项目、培训经验丰富、绩效评估结果良好的省级教师培训基地、省内高校。
3. “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能力提升计划”,重点遴选具有三年以上校园长培训实施经验、绩效评估结果良好的省内高校承担任务。
4. 申报单位能够有效整合、调动校内外优质资源,提供实施项目所需的良好的教学和后勤保障条件。能够根据项目需要组建熟悉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专兼结合的高水平专家团队。其中,每个学科(班)需有2名以上省域外高水平专家,中小学教学一线的优秀骨干教师(含教研人员)比例不低于50%。专家团队成员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较深的学术造诣,熟悉基础教育教学实践,在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领域有一定的影响。有符合培训项目要求的实训基地,且有志于长期从事中小学教师培训和推进全省中小学校本研修工作。
5. 请具备资质和条件的培训机构在接到文件之后根据本单位培训资源和学科专业优势,积极选择并申报。非教育厅正式命名的省级培训基地限报3个学科,每个学科限报1个班。所有申报单位以项目设置下的学段、学科(领域)等小项目为单位进行申报,项目下无小项目的以大项目为单位进行申报。申报书撰写着重相对精确的对象分析、凝练聚焦的培训主题、设置逻辑一致的培训内容,减少与申报学科领域无关的信息说明,力求表述精炼准确。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各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将2020年省级培训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附件1)纸质材料一份和2021年《项目申报书》(附件3-6)纸质材料(一式二份),于6月15日17:00前报送至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教学楼327办公室(西安市兴善寺东街69号,邮编:710061),电子版上传至陕西省教师培训管理系统(http://jspx.sneducloud.com/),同时发送至37537558@qq.com.
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科浦(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电话:029-88668692
联系人:邹燕(省培项目执行办公室)
电话:029-85370080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