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11610000741297059L/2020-0032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省教育厅 [ 发文日期 ] 2020-09-2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号 ] 陕教高办〔2020〕22号
[ 名称 ]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0-09-29 11:0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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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普通本科高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21号)要求,教育部决定开展2020年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的申报和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2019-2021年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规划,2020年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的建设范围是数学、物理学(含力学)、化学、生物科学、计算机科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大气科学、海洋科学、地球物理学、地质学、心理学、基础医学(含药学)、哲学、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等类别。
    二、相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2020年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的申报主体是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二)申报数量
    1. 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每所学校申报基地数不得超过2个;
    2. 其他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高校,每所学校申报基地数不得超过1个。
    (三)申报条件
    1. 目标“高”,致力于培养未来世界领跑者。基地育人目标符合拔尖计划2.0的定位,致力于培养具有家国情怀、人文情怀、世界胸怀,能够勇攀世界科学高峰、引领人类文明进步的自然科学家、社会科学家、医学科学家。
    2. 基础“实”,人才培养改革成效显著。申报高校能把握人才培养改革方向,在课程建设、教学方法、学生考核方式等方面开展改革并取得积极成效。已开展拔尖学生培养的前期探索,申报基地涉及的专业领域教学改革成效显著。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3. 模式“新”,厚植英才成长土壤。生源整体质量高,能够建立科学化、多阶段的动态进出机制。深入探索书院制、导师制、学分制“三制”交叉融通的创新育人模式。探索中西贯通的现代书院制,注重“浸润”“熏陶”“养成”“感染”“培育”;实施导师制,吸引理念新、能力强、肯投入的优秀教师集群参与计划;探索学分制,以学分积累作为学生毕业标准,为优秀学生早成才、快成才提供制度安排。
    4. 保障“优”,打造英才培养绿色通道。申报高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由知名学者和教学名师组成的专家委员会、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工作小组,为计划实施提供组织支持。能够以人才培养为中心推进制度创新,打造拔尖人才培养的绿色通道。建立了拔尖人才培养的质量管理和自我评估机制,建立了毕业生跟踪调查机制和人才成长数据库,能够根据质量信息持续改进拔尖人才培养工作。能够统筹各类资源支持拔尖人才培养。
    三、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高校须报送以下材料:
    1. 拔尖计划2.0总体工作方案。从拔尖计划实施的目标定位、前期基础、育人模式、保障体系等方面阐述学校开展拔尖人才培养的总体规划和举措。
    2. 基地工作方案。阐述本基地的基本情况和拔尖学生培养的工作方案。
    3. 支撑材料。
    (二)报送方式
    请登录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工作信息平台,根据操作说明和申报材料格式要求,在线上传或填报总体工作方案(PDF格式,含签字和公章,不超过10M)、基地工作方案和支撑材料(PDF格式,不超过20M,如果有多个材料请合并为一个PDF文档)。
    (三)报送时间
    所有材料应于2020年10月10日(星期六)17:00前完成平台上传工作,并将上传平台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737708413@qq.com,逾期视作放弃申报。省教育厅将择优向教育部推荐。
      联系人:马飞跃      联系电话:029-88668917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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