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全省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名单的通知

[ 索引号 ] 11610000741297059L/2020-0028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省教育厅 [ 发文日期 ] 2020-08-3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号 ] 陕教〔2020〕139号
[ 名称 ]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全省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名单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全省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名单的通知

时间: 2020-09-01 16:2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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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的通知》(教体艺函〔2018〕5号),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普通高校建设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经高校自主申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遴选,最终认定西安交通大学等19个基地为全省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活动,是不断创新新时代高校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念、形式与方法,充分发挥高校文化传承创新的优势与作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引领学生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忠实继承者和弘扬者,汲取中国智慧、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的重要途径;是充分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育人作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美育人、以文化人,探索学科融合协调发展,整合优化教育资源,全面提升高校美育体育质量的创新之举。
    建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是一项长期持续的工作,省教育厅将对传承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对建设效果与质量进行跟踪监测和综合评价,对省级基地予以经费、课题、平台和政策支持。各传承基地要制定发展规划,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保障配套条件,扎实推进建设工作,对标基地建设原则、任务和要求,抓实课程建设、社团建设、工作坊建设、科学研究、辐射带动、展示交流六个环节,落实工作任务,突出育人功能。要坚持特色发展和育人导向,面向全校学生开设以传承项目为内容的选修课程,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实行学分制管理,切实落实2个学分;建设2—3个校级传承项目学生社团和1个实践工作坊;加强以传承项目为重点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研究;辐射带动当地3所左右的中小学校和1个社区,开展基于传承项目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教育活动,加强成果交流与展示,切实将传承基地打造成本校的特色和品牌。
      陕西省教育厅
                                        2020年8月30日
    附件
全省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名单
序号
学校名称
传承项目
1
西安交通大学
秦腔
2
西北工业大学
中国传统壁画艺术
3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基于阮咸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的实践与探索
4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眉户戏
5
陕西师范大学
陕西皮影
6
长安大学
富平碑刻技艺
7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传统瓦作技艺
8
延安大学
延安红色经典歌曲与陕北民歌
9
西安工业大学
陕西地域传统书法
10
西安工程大学
唐代服饰文化
11
西安音乐学院
西安鼓乐
12
西安美术学院
红色美术传统文化
13
榆林学院
陕北秧歌
14
安康学院
汉调二黄
15
西安外事学院
古琴
16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麦秆画
17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
秦腔
18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北朝碑刻
19
西安明德理工学院
陕北民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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