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学校运转保障专项资金(学前教育公用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2022年学校运转保障专项资金(学前教育公用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时间: 2023-10-07 11: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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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2011年,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财教〔2011〕405号)提出:“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是公共财政的重要职责。”2021年12月,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中明确“把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作为提高普惠性公共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大任务”。2022年9月,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陕西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提出,优化完善普惠性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逐步提高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标准。
      2020年,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教育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学前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普惠性幼儿园公用经费为省级与市县共同事权,由省级与市县财政按比例分担。”
      (二)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学前教育生均补助公用经费财政投入包含:一是幼儿园公用经费补助大班每生每年1300元,其中:减免保教费700元部分,省级与市县财政按照8:2分担,剩余600元部分由省与市县财政按5:5的比例分担。中小班每生每年400元,省级与市县财政按5:5分担。二是残疾学生每生每年3000元,省级财政承担。三是农村附设学前班的中小班每生每年400元,省级与市县财政按5:5分担。四是农村附设学前班的大班(学前一年)每生每年1000元,省级财政承担。
      2022年度学校运转保障专项资金(学前教育公用经费)共保障7493所幼儿园正常运转,其中公办园4379所,民办普惠性幼儿园3114所;农村小学附设学前班728个。共保障幼儿数1238403人,其中公办园在园幼儿706553人,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531850人;农村小学附设学前班在园幼儿6439人。
      (三)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2022年学校运转保障专项资金(学前教育公用经费)共安排资金145,886.9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61,572.00万元,市县配套资金84,314.90万元。经统计实际使用资金为134,414.77万元,整体预算执行率为92.14%。

表1-1 2022年学校运转保障专项资金(学前教育公用经费)
资金安排情况表
市(含省管县)
投入资金(万元)
实际使用资金(万元)
预算执行率(%)
省级资金
(万元)
市县配套资金
(万元)
西安市
(含西咸新区)
16,307.00
16,994.90
27,036.42
81.19%
咸阳市
6,541.00
9,283.76
15,229.06
96.24%
渭南市
6,765.00
4,418.39
10,773.84
96.34%
韩城市
599
921.66
998.64
61.29%
宝鸡市
4,773.00
3,145.59
7,740.37
87.54%
铜川市
900
761.16
1,307.60
78.72%
延安市
5,087.00
3,853.66
7,076.18
79.15%
榆林市
7,958.00
31,922.57
39,502.61
99.05%
汉中市
4,421.00
4,987.53
9,254.63
98.36%
安康市
4,188.00
4,360.90
7,801.06
91.25%
商洛市
3,605.00
2,709.50
6,314.00
99.99%
杨凌示范区
428
955.29
1,380.37
99.79%
合计
61,572.00
84,314.90
134,414.77
92.14%
      数据来源:各地市报送的绩效相关情况自评附表。
      (四)绩效目标及项目完成情况
      2022年学校运转保障专项资金(学前教育公用经费)资金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如下表:

表1-2 学校运转保障专项资金(学前教育公用经费)资金
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完成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补助幼儿人数
141.34万人
124.48万人
质量指标
      购置教学教具、维保服务的验收合格率
100%
100%
      教师培训合格率
100%
100%
      水电、取暖保障率
100%
100%
      生均补助标准达标率
100%
96%
时效指标
      市县资金下达时限
收到上级文件30日内
基本及时下达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政策知晓率
100%
80%
      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85%
91.86%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90%
98%
      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
50%
57%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发挥作用年限
1年
>1年
      设施使用年限
≧3年
≧3年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
指标
      教师满意度
≧80%
98%
      学生家长满意度
≧80%
99%
      二、综合评价结论
      评价认为,2022年学前教育公用经费整体执行情况较好,保障了幼儿园正常开展教育教学管理活动,促进了陕西省学前阶段教育健康良性发展。但是依然存在非普惠性幼儿园享受补助;区县资金配套不到位,资金拨付迟缓,部分区县预算执行率较低;资金使用方向不合规且缺少监督机制;专业财务人员缺失,财务管理不规范;个别幼儿园生均补助标准不达标;对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监督力度不足等问题。
      本次2022年学校运转保障专项资金(学前教育公用经费)综合评价得分为85.24分,评价等级为“B”。

表2-1 2022年学校运转保障专项资金(学前教育公用经费)指标评分表
一级指标
分值
项目加权
平均得分
得分率
安康市得分
榆林市得分
渭南市得分
决策
15
11.83
78.87%
12.33
12.33
11.00
过程
25
17.57
70.28%
18.61
18.68
15.79
产出
35
31.60
90.29%
31.50
35.00
28.00
效益
25
24.24
96.96%
25.00
25.00
23.00
绩效评价得分:85.24   综合评价结果等级:B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决策指标分析。决策指标分值15分,评价得分11.83分。学前教育公用经费的设立符合中央、省级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各地市下达资金时,基本做到同步下达绩效目标,但存在指标设置不完善不细化问题。
      (二)过程指标分析。过程指标分值25分,评价得分17.57分。2022年度省级专项资金足额到位,财务和业务制度较为健全,但个别区县配套未到位,存在扩大补助范围、人员经费挤占公用经费情况;个别幼儿园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未开展绩效运行监控。
      (三)产出指标分析。产出指标分值35分,评价得分31.60分。调研地区基本能做到足额保障到位,现场调研学校购置教学教具、维保服务的验收均合格,教师培训均合格,学校水电、取暖基础设施均正常运行。
      (四)效益指标分析。效益指标分值25分,评价得分24.24分。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91.86%,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8%,教师与家长满意度95.92%。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夯实主体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能。安康市石泉县经费使用实行报账制,由石泉县教育局下属石泉县教育经费支付中心“集中支付、分户核算、软件管理、全程监督”,实行“校财局管”基本模式,石泉县教育经费支付中心统一管理区域内学前教育的财务活动,对各幼儿园的财务收支分校核算,全面负责幼儿园财务核算业务,形成“学校用钱不管账,中心管账不见钱”的管理模式,确保了专项资金的安全、有效。
      (二)审时度势提标增补,显著提高幼儿园普及普惠水平。安康市、榆林市在省级学前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的基础上,考虑现行物价水平和生活水平,且充分考虑地方教育发展状况、办学成本、财力水平,对适龄幼儿提高了生均补助标准,补齐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短板,更有力地保障了学前教育机构的运转,提高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幼儿园普及普惠水平显著提高。
      五、存在的问题
      (一)民办普惠性幼儿园财务建设不规范。目前,部分民办幼儿园未开立基本户或基本户未使用导致账户过期,与《陕西省民办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办法》要求存在差异。
      (二)个别县区配套资金到位不及时。安康旬阳市、渭南高新区、蒲城县、大荔县学前教育公用经费下达较迟,存在跨年拨付资金的情况。部分县区受疫情影响,预算指标下达后,补助资金不能及时拨付到幼儿园。个别县区中心校以现金形式拨付幼儿园学前教育公用经费。
      (三)财务管理不规范。部分幼儿园缺乏专业财务人员,存在未按要求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实行专账管理、人员经费挤占公用经费、教师兼任财务人员等情况。
      (四)乡村学校运行困难。乡村学前教育适龄幼儿逐年减少,但仍需保证“两教一保”的配置标准,且部分乡镇学前学校为以前小学场地,面积大,基本运转成本高。
      (五)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完整。部分县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全面、代表性不足,任务目标约束力不够,未能有效反映绩效管理的落实情况。
      六、有关建议
      (一)加强资金测算分配的科学性。目前幼儿园生均经费按照上年度学生人数测算,由于近年来出生人口逐年下降,存在拨付资金结余情况。建议按对应年度出生人口,综合考虑区县财力和绩效管理水平,对于财力薄弱县区给予适当倾斜。
      (二)规范民办普惠性幼儿园资质管理,提高经费补助精准性。进一步明确普惠性幼儿园和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界定,禁止将非普惠性幼儿园纳入保障范围。同时在普惠性幼儿园五年认定期内,建立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动态复评机制,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三)强化学前教育公用经费监管。各级政府要落实支出责任,足额保障本级应承担的配套资金,强化资金监管责任。教育部门应指导和督促本地区幼儿园健全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制度,保证资金使用合规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大乡镇村级幼儿园的扶持力度。及时调整保教费收费标准。目前保教费标准为2014年制定,建议建立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机制,使幼儿园运转能力、师资水平、保教质量与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相协调。对农村小规模幼儿园、教学点、附设班等予以重点倾斜。同时建立临聘人员薪酬保障制度。
      (五)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各地教育部门应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目标编报工作,聚焦学前教育任务和重点,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管理培训,将绩效自评工作纳入部门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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