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省委教育工委主要职责
省教育厅主要职责
机关精神
标识释义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定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及相关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普通高校和有关成人高等学校党的组织建设、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指导全省基础教育系统党的组织建设、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
3.负责全省高等教育系统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校园媒体管理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省基础教育系统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校园媒体管理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
4.负责全省高等学校稳定工作;指导全省基础教育系统稳定安全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按照省委有关规定管理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和有关成人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协助中央有关部委管理在陕的普通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做好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和有关成人高等学校领导班子的考察、任免、培训、监督等具体工作。.
6.负责普通高等学校、有关成人高等学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7.负责全省高等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基础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8.负责高等学校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众团体工作;指导基础教育系统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众团体工作;负责高等教育系统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落实党外知识分子政策;指导基础教育系统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落实党外知识分子政策。
9.负责教育系统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学生会及其他社团工作。
10.负责全省高等教育系统纪律检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省属公办高职学校和厅属中职学校开展巡察工作;指导基础教育系统纪律检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1.完成省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   

编:710061

联系电话:029-88668907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陕西省教育厅主要职责

1.依法加强对各类教育的管理和监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研究拟订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3.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全省各级各类教育。
4.负责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5.指导全省教育督导、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工作。承担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6.指导全省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7.指导全省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深化省属高校管理体制改革。
8.负责编制下达部门教育经费预算并监督执行;指导教育基金、教育捐款、外资利用等工作;指导全省教育脱贫攻坚工作;指导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助学贷款工作。
9.指导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承担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10.主管全省教师工作,执行国家关于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
11.负责全省国家和省级教育招生考试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历教育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承担省招生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2.规划并指导全省教育系统自然科学研究、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
13.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国际及港澳台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
14.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及普通话测试工作;承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5.负责全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承担省政府学位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6.指导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后勤保障服务的改革和管理工作。
17.负责全省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做好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规范和监管工作。负责全省民办教育综合管理工作,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
18.负责机关公务员队伍、直属单位及厅属中等职业学校领导班子建设与管理工作。
19.指导全省教育信息化建设、教育网络安全工作。
20.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1.有关职责分工。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毕业生就业政策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会同省教育厅等部门拟订。

办公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    

邮编:710061

联系电话:029-88668907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机关精神

团结和谐,就要不断提高理论修养和业务能力,培养乐观向上的道德情操,勇于负责,善于团结他人,切实增强责任心,抓大事,讲大局。

服务奉献,就要兢兢业业做事,踏踏实实做人,密切结合“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和“服务大开发,当好排头兵”主题实践活动,提倡和弘扬奉献精神,不讲回报,不怕困难,以身作则。

求真务实,就要确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扎实工作作风,坚持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

开拓创新,重在勇于拒绝墨守成规,注重提高知识层面,丰富视野,拓宽思路,培养大局意识和创新意识,善于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勤于摸索。

争创一流,就是要高标准要求,树立良好公务形象,在道德品质、行为作风、工作能力、成效业绩上争创一流。

标志释义


书是知识的主要载体之一,中外许多教育机构和政府部门都选择一本展开的书作为标志以凸现行业属性。用陕西首写字母“s”抽象的勾勒出书的外形,也暗合了陕西古称“三秦”的意思。书的造型和意蕴主要突出陕西省教育厅的地域和行业属性,展开的书也有“开放办教育”的含义。

标志内部(书的中心)是一颗成长中的幼苗,以突出陕西教育厅所承担的“教书育人”和“人力资源开发”的神圣使命,暗喻用心办教育、用爱育幼苗的精神。幼苗三片叶子的造型也代表着“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三个面向”指导方针。标志内部下方用“EDS”的英文缩写标识,“陕西省教育厅 Education Department of Shaanxi Provincial Government”。

标志的外围用中英文标识陕西省教育厅,形成一个闭合的圆形,颜色以代表“包容”和“开阔”的蓝色为唯一色调,整体上开放、厚重的风格,有开放办教育、用国际视野和眼光发展教育之义。

该标志可以配合“陕西省教育厅 Education Department of Shaanxi Provincial Government”的中英文字体在不同情况下使用,标志内部图案可在需要的情况下独立使用或组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