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陕西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意见》(陕政教督〔2019〕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米脂县、清涧县自主申报、榆林市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复核并提出申请,省教育厅拟对榆林市米脂县、清涧县申报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组织省级督导评估,现根据工作要求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3日至27日。
二、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陕西省教育厅教育督导室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公函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姓名、联系方式及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29-88668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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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
2025年10月22日
(实习编辑:刘晓雯 责任编辑:张一帆 审核:刁巧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