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的公告

关于开展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的公告

时间: 2025-10-10 16:1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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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陕西省教育厅将对报考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符合教育部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其中,应届毕业生、往届非在职毕业生的高考生源地应为陕西省,在职人员工作单位及户籍所在地均为陕西省。南疆高校教师专项招生对象不限地区、不限民族,毕业后定向到南疆地区就业,重点保障南疆高校师资队伍建设。

二、审核方式

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骨干计划资格申请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网址:https://mz.chsi.com.cn/mzjh/stu/)提交申请信息,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三、申报时间

申请平台系统开放时间2025年10月24日22时截止。考生须于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请信息,及时查看审核结果,以便补充材料或改报普通研究生计划。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核时间视各招生单位具体情况延长。

四、报考材料

(一)所有考生在平台“上传申请材料”中应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国徽面和人像面

2.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3.学历证书或就读证明

4.学位证(已获得学位证书的考生必须填写)

(二)在平台“上传申请材料”中“其他”类应提交的资料。

1.应届考生:(1)生源地证明(高考录取院校出具的“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预科”和“专升本”考生还需本科院校出具的录取名册或证明);(2)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应提供“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新生名册”。

2.往届非在职考生:陕西省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个人档案存放证明。

3.第二学士学位考生:(1)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读证明;(2)生源地证明(要求同应届考生)。

4.在职考生:(1)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考生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上传);(2)工作证明(在职考生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上传)。

(三)有关说明。

1.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无法验证考生本人少数民族成分来源的,需提供父或母(与本人少数民族成分一致一方)的户口簿,并附本人签署的亲属关系说明。

2.所有材料需依序排列,每个材料均扫描为PDF格式文档并按材料名称命名(如“×××-生源地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上传(压缩包命名为“×××-考生资格审核材料”)。为确保申报材料的清晰度和准确性,其他格式申报材料不予审核。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入学前协议签订

被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其中,在职考生与招生单位、原工作单位、省教育厅签订四方协议;非在职考生与招生单位、省教育厅签订三方协议。

联系人:刘天宇  电话:029-88668916

(二)毕业生证书及档案管理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毕业生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转递信息如下:

转递单位名称:陕西省学生就业与留学服务中心

转递单位所在地: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

转递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教育厅院内北楼103室

转递单位邮编:710061

转递单位联系人:赵蕊   电话:029-88668820

(三)省教育厅将通过平台公示窗口对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有异议者,问题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所有材料如有虚假,将追究本人及所在单位责任,并承担法律后果。

陕西省教育厅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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